商务部:第五届进博会筹备工作进展顺利 | |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束珏婷9日在商务部网上例行发布会上说,正按照原定计划稳步推进第五届进博会筹备,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束珏婷介绍,企业商业展方面,签约面积已超过规划面积的75%,世界500强和行业龙头企业数量已经超过250家。国家综合展为参展国搭建线上展示平台,多形式灵活展示参展国综合形象,推介贸易投资产业等领域情况,目前相关工作已经启动,已有多国确认参展。束珏婷说,虹桥论坛正围绕“全球开放”核心主题和国际公共产品定位有序组织筹办,并将在去年基础上继续发布《世界开放报告2022》和世界开放指数。同时,第五届进博会已正式接受专业观众报名和配套活动申办,人文交流活动、现场服务保障等其他工作正在按计划推进。来源:新华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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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0 |
河北提升技能人才培养质量促就业 | |
近日,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河北省推进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河北“十四五”时期全省技工院校将实施工学一体化培养模式改革,加快技能人才培养,实现技工教育高质量发展,以综合职业能力培养为目标,将工作过程和学习过程融为一体,培育德技并修、技艺精湛的技能劳动者和能工巧匠,全面提高技能人才培养质量。 根据《方案》,河北将以全省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院校为基础,以技师学院为重点,在全省技工院校大力推进工学一体化培养模式。建设35个工学一体化培养模式专业,40所技工院校参与实施工学一体化培养模式,培训500名工学一体化教师,将企业典型工作任务转换为学校教学内容,根据工作过程设计教学过程,实现“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促进技工院校学生高质量就业。 《方案》提出了具体实施任务,即开发工学一体化教学资源、建设工学一体化教学场地、加强工学一体化教学研究、建设省级一体化师资研修基地、大力推进校企合作共建、探索组建区域性、行业性技工教育联盟(集团)、充分发挥专家作用、采取工学一体化培养模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等。文章来源:人民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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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09 |
商务部:中国外贸订单流出规模可控影响有限 | |
商务部对外贸易司司长李兴乾8日表示,今年以来,随着周边国家生产端逐步恢复,去年回流到国内的部分外贸订单再次流出。总体看,这些订单流出的规模是可控的,影响是有限的。 这是李兴乾在当天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回应关于国内部分行业订单流出和产业外迁的记者提问时说的。他表示,部分产业外迁符合经济规律,中国已经连续13年位居全球货物贸易出口第一大国,随着国内产业持续升级,要素结构在发生变化,一些企业主动进行全球布局,将他们一部分制造环节转移到国外,这是贸易投资分工合作的正常现象。李兴乾强调,中国在全球产业链供应链格局中的地位依然巩固。中国拥有完整的产业体系,有基础设施、产业配套能力以及专业人才方面的明显优势,营商环境也在持续优化,超大规模市场吸引力不断增强。今年前4个月,全国实际使用外资同比增长20.5%,折合美元同比增长26.1%。谈及如何全力帮助外贸企业保订单、拓市场、稳产业,李兴乾表示要推动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全力帮助外贸企业复工达产,全面恢复、持续增强中国外贸企业综合竞争力;加强企业服务保障,全力帮助解决好外贸企业在贸易便利化、物流运输、获取订单各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引导产能优化布局,引导产业向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梯度转移,指导有条件的企业有序开展全球布局。 李兴乾强调,坚定推进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持续推进自贸区提升战略,持续推进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和《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对标高标准国际贸易规则,让中国始终成为外商投资热土。文章来源:新华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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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09 |
“中国+中亚五国”数据安全合作倡议 | |
努尔苏丹6月8日电 2022年6月8日,“中国+中亚五国”外长第三次会晤在努尔苏丹举行。会晤通过《“中国+中亚五国”数据安全合作倡议》。摘要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吉尔吉斯共和国、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土库曼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以下简称各方)欢迎国际社会在支持多边主义、兼顾安全发展、坚守公平正义的基础上,为保障数据安全所作出的努力,愿共同应对数据安全风险挑战并在联合国等国际组织框架内开展相关合作。中亚各国支持中方提出的《全球数据安全倡议》。各方一致认为:信息技术日新月异,数字经济蓬勃发展,深刻改变着人类生产生活方式,对各国经济社会发展、全球治理体系、人类文明进程影响重大。作为数字技术的关键要素,全球数据爆发增长,海量集聚,成为实现创新发展、重塑人们生活的重要力量,事关各国安全与社会经济发展。各方呼吁,各国应秉持发展和安全并重的原则,平衡处理技术进步、经济发展与保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关系。各方重申,各国应致力于维护开放、公正、非歧视性的营商环境,推动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与此同时,各国有责任和权利保护涉及本国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数据及个人信息安全。各方强调,应在相互尊重基础上,加强沟通交流,深化对话与合作,共同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有序的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为达到上述目的,在遵守国内法和国际法基础上,各方建议各国及各主体:——就防范全球信息安全所面临的挑战和威胁,保障数据安全,开展协调行动与合作。——应以事实为依据全面客观看待数据安全问题,积极维护全球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的供应链开放、安全、稳定。——反对利用信息技术破坏他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或窃取重要数据,以及利用其从事危害他国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防范、制止利用网络侵害个人信息的行为,反对滥用信息技术从事针对他国的大规模监控、非法采集他国公民个人信息。——呼吁企业遵守所在国法律,不得要求本国企业将境外产生、获取的数据在境内存储和处理。——各国应尊重他国主权、司法管辖权和对数据的安全管理权,未经他国法律允许不得直接向企业或个人调取位于他国的数据。——各国如因打击犯罪等执法需要跨境调取数据,应通过司法协助渠道或根据国家间协定解决。——国家间缔结跨境调取数据协议,不得侵犯第三国司法主权和数据安全。——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供应企业不得在产品和服务中设置后门,非法获取用户数据、控制或操纵用户系统和设备。——信息技术企业不得利用用户对其产品依赖性谋取不正当利益。除出于维护用户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外,不得强迫用户升级系统或更新换代。产品供应方承诺及时向合作伙伴及用户告知产品的安全缺陷或漏洞,并提出补救措施。 各方呼吁各国及各主体通过双边、地区协议及国际协定等形式确认上述建议,支持《“中国+中亚五国”数据安全合作倡议》。文章来源:新华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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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09 |
中国银保监会印发《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指引》 | |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绿色发展的决策部署,引导银行业保险业发展绿色金融,积极服务兼具环境和社会效益的各类经济活动,更好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近日中国银保监会印发《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指引》要求银行保险机构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从战略高度推进绿色金融,加大对绿色、低碳、循环经济的支持,防范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提升自身的环境、社会和治理表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银行保险机构应将环境、社会、治理要求纳入管理流程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强化环境、社会、治理信息披露和与利益相关者的交流互动,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和流程管理。《指引》明确银行保险机构董事会或理事会承担绿色金融主体责任,负责确定绿色金融发展战略,高级管理层负责制定绿色金融目标,建立机制和流程,明确职责和权限。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建立绿色金融工作领导和协调机制,鼓励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开展绿色金融体制机制创新。《指引》强调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坚持稳中求进,调整完善信贷政策和投资政策,积极支持清洁低碳能源体系建设,支持重点行业和领域节能、减污、降碳、增绿、防灾,实施清洁生产,促进绿色低碳技术推广应用,落实碳排放、碳强度政策要求,先立后破、通盘谋划,有保有压、分类施策,防止“一刀切”和运动式减碳。在保障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的同时,渐进有序降低资产组合的碳强度,最终实现资产组合的碳中和。《指引》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加强投融资流程管理,做好授信和投资尽职调查,加强授信和投资审批管理,通过完善合同条款督促客户加强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管理,完善贷后和投后管理。鼓励银行保险机构提升绿色金融管理水平,采取差异化、便捷化的管理措施,优化对小微企业融资、线上融资等业务的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管理。引导银行保险机构积极支持“一带一路”绿色低碳建设。《指引》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加强内控管理和信息披露,建立绿色金融考核评价体系,落实激励约束措施,完善尽职免责机制,确保绿色金融持续有效开展。明确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绿色金融监管职责,加强对银行保险机构绿色金融业务的指导和评估。 转自:银保监会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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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09 |
科技部:引导企业投入更多资金进行科技创新 |
6月6日上午10时,中共中央宣传部举行“中国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的第六场,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科技强国”有关情况。科技部部长王志刚在会上表示,要加强资源配置,引导企业投入更多资金进行科技创新,把关系人民生命健康、关系人民生活的重大领域作为科研资源配置的重点。王志刚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科技事业发生了历史性、整体性、格局性重大变化。全社会研发投入从2012年的1.03万亿元增长到2021年的2.79万亿元,研发投入强度从1.91%增长到2.44%。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全球创新指数排名显示,中国从2012年的第34位上升到2021年的第12位。中国既是国际前沿创新的重要参与者,也是共同解决全球性问题的重要贡献者。他指出,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量子通信等新兴技术加快应用,培育了智能终端、远程医疗、在线教育等新产品、新业态。我国数字经济规模居世界第二,技术突破打通了我国新兴产业的一些堵点,太阳能光伏、风电、新型显示、半导体照明、先进储能等产业规模也居世界前列。他表示,企业科技投入力度也在不断加大。全国高新技术企业数量从十多年前的4.9万家,增加到2021年的33万家,研发投入占全国企业投入的70%,上交税额由2012年的0.8万亿元,增加到2021年的2.3万亿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中,高新技术企业占比超过90%。王志刚还指出,科技促进了区域创新发展。北京、上海、粤港澳大湾区创新引领辐射作用不断增强,三地研发投入占全国30%以上,北京、上海技术交易合同额中,分别有70%和50%输出到外地。今年1~4月,国家高新区营业收入13.7万亿元,同比增长7.8%,表现出较好的增长势头。王志刚强调,不管是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创新还是成果产业化等,都要加强资源配置。一方面是政府投入要明确导向,体现国家发展战略,另一方面则是引导企业投入更多资金进行科技创新,重点加大基础研究的支持力度,还要把关系人民生命健康、关系人民生活的重大领域作为科研资源配置的重点。 转自:证券时报 |
2022-06-09 |
中国海洋生态环境状况稳中趋好 | |
生态环境部近日发布的《2021年中国海洋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显示,2021年中国海洋生态环境状况稳中趋好。海水水质整体持续改善,典型海洋生态系统均处于健康或亚健康状态,全国入海河流水质状况总体为轻度污染,主要用海区域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主任王菊英介绍,中国管辖海域海水水质整体持续向好,水质优良海域面积比例持续提升、劣四类海域面积持续下降。符合一类海水水质标准的海域面积占97.7%,同比上升0.9个百分点;劣四类海域面积同比减少8720平方千米。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为81.3%,同比上升3.9个百分点。为掌握海洋塑料分布状况,中国2007年将海洋垃圾纳入海洋生态环境例行监测范围,并于2016年开始开展海洋微塑料监测。2021年组织开展了全国51个区域的海洋垃圾监测,在近海6个代表性断面开展海洋微塑料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塑料是中国海洋垃圾的主要类型,海面漂浮垃圾、海滩垃圾和海底垃圾中,塑料垃圾分别占92.9%、75.9%和83.3%;渤海、黄海、东海、南海监测断面海洋微塑料平均密度,分别为0.74个、0.54个、0.22个、0.29个/立方米,平均为0.44个/立方米。与近年来国际同类调查结果相比,中国近岸海域海洋垃圾和近海微塑料的平均密度处于中低水平。王菊英表示,生态环境部高度重视海洋塑料污染问题,在重点河口海湾开展海洋微塑料监测,以全面掌握国内海洋塑料垃圾和微塑料分布状况。同时,将塑料垃圾污染防治责任落实情况纳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 转自:人民日报海外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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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09 |
两部门: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可为临时生活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 | |
近日,民政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各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扎实稳住经济、完善社会民生兜底保障措施有关要求,切实保障好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多点散发频发,一些地方发生较大规模疫情,对困难群众生活造成影响。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扎实稳住经济、完善社会民生兜底保障措施有关要求,切实保障好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扎实做好低保等基本生活救助工作加大低保制度落实力度,对符合低保条件的生活困难家庭,及时纳入低保范围。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可为临时生活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积极促进有劳动条件的救助对象务工就业,对因家庭成员就业导致收入超过低保标准的家庭,给予一定的渐退期。密切关注物价变动情况,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按时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二、加大未参保失业人员等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力度加强对未参加失业保险的无生活来源失业人员的救助帮扶。按照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民发〔2020〕69号)要求,对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三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未纳入低保范围的,经本人申请,由务工地或经常居住地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帮助其渡过生活难关。加大对生活困难未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的救助帮扶力度,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临时救助等相应帮扶措施。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以及脱贫人口中的新冠肺炎患者、因家庭成员被隔离收治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根据需要直接给予临时救助。对其他基本生活受到疫情影响陷入困境,相关社会救助和保障制度暂时无法覆盖的家庭或个人,及时通过临时救助给予帮扶。三、加强摸底排查、主动发现各地民政部门要加强主动发现机制建设,组织动员基层干部、村级组织、社会救助协理员、社会工作者等,通过走访摸排、电话沟通、微信联系等方式,全面了解辖区内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生活状况,重点关注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低保边缘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暂不符合低保条件但存在一定困难的群众以及经救助后自身发展能力仍不足的困难群众,及时发现救助需求,跟进实施救助帮扶,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充分利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加强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数据比对分析,强化对低收入人口的监测预警,对发现的困难群众及时干预、精准救助、综合帮扶。进一步畅通社会救助服务热线等困难群众咨询求助渠道,加强热线值守,提高办理效率,做到及时受理、快速响应。四、进一步提高救助可及性、时效性各地要加强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救助工作的衔接,统筹使用各项救助政策措施,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综合考虑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实际情况,全面落实“先行救助”“分级审批”等政策规定,合理设定乡镇(街道)审批额度,适当提高中高风险区域乡镇(街道)备用金下拨额度和审批额度,疫情严重地区可由社区(村)直接实施临时救助。结合实际,明确临时遇困外来人员申请临时救助的具体情形、救助标准和救助时限,对在非户籍地因疫情影响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群众,由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充分发挥县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作用,统筹整合救助资源,对遭遇重大生活困难的,可采取“一事一议”“一案一策”方式提高救助水平,解决急难个案。简化优化救助程序,积极应用“互联网+”、手机APP等信息化手段,逐步推行社会救助全流程线上办理,减少人群聚集,降低感染风险,提高办理效率。五、优化完善救助服务方式各地要针对困难群众实际需要实施分类化、差异化救助,统筹运用发放实物、现金和提供服务等方式,提供精准救助帮扶。疫情防控期间,要积极帮助遇困群众做好个人防护,妥善解决外来滞留人员用餐、住宿等问题。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走访探视和照料服务,督促照料服务人员认真履行委托照料服务协议,照顾好特困人员日常生活。鼓励、支持慈善组织、志愿者、专业社会工作者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社会救助,为困难群众提供物资捐赠、生活照料、心理疏导、送医护理等多样化服务。完善和落实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的政策措施,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鼓励、引导慈善组织设立社会救助项目,探索建立政府引导支持、行业组织运作、慈善组织参与的“救急难”平台,进一步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的有效衔接。六、强化监督管理各地要加强对社会救助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严格按照资金管理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用途,规范使用范围和发放方式,强化资金监管,严禁擅自扩大资金支出范围,严禁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截留、滞留救助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全面整改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发现问题,深入开展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严肃查处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侵占救助资金以及“关系保”“人情保”、吃拿卡要等违规违纪行为。在加强内部监督的同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及时发现问题并堵塞资金监管漏洞,加强风险防控,确保资金精准使用。建立完善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七、切实加强组织保障各地要充分认识当前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底线意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兜住兜准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底线。要加强资金保障,统筹用好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和地方各级财政安排资金,对疫情严重地区给予适当倾斜,确保资金及时足额下达。强化部门协调配合、政策衔接和资源统筹,形成救助合力。加强政策宣传,提高群众对救助政策的知晓度。各地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将纳入2022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绩效评价。 转自:民政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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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09 |
1-4月份规模以上电子信息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10.7% | |
1—4月份,我国电子信息制造业增加值和出口交货值增速下滑,企业经营效益承压,投资保持快速增长。生产增速放缓1—4月份,全国规模以上电子信息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0.7%,增速比第一季度下降2个百分点;比同期工业增加值增速高6.7个百分点,但比同期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增速低0.8个百分点。4月份,规模以上电子信息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4.9%,增速比上年同期回落5.5个百分点。1—4月份,主要产品中,手机产量4.8亿部,同比下降1.3%,其中智能手机产量3.7亿部,同比增长0.6%;微型计算机设备产量1.4亿台,同比下降2.8%;集成电路产量1074亿块,同比下降5.4%。出口交货值增速下滑1—4月份,规模以上电子信息制造业累计实现出口交货值同比增长6.5%,增速比第一季度回落4.9个百分点,比同期工业增速低3.4个百分点。4月份,规模以上电子信息制造业实现出口交货值同比下降6.1%(去年同期为增长10.8%)。据海关统计,1—4月份,我国出口笔记本电脑5997万台,同比下降15.9%;出口手机2.7亿部,同比下降14.2%;出口集成电路926亿个,同比下降8%。营业收入稳定增长1—4月份,规模以上电子信息制造业实现营业收入44815亿元,同比增长7%,增速比第一季度低2.5个百分点,比同期工业营业收入增速低2.7个百分点;营业成本39194亿元,同比增长7.7%;实现利润总额1898亿元,同比下降2.9%,营业收入利润率为4.2%。投资保持较快增速1—4月份,电子信息制造业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22.1%,比同期工业投资增速高9.4个百分点,但比高技术制造业投资增速低3.8个百分点。(文中统计数据除注明外,其余均为国家统计局数据或据此测算) 转自:工信部运行监测协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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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09 |
我国建立20个革命老区重点城市与发达地区部分城市对口合作关系 | |
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革命老区重点城市对口合作工作方案》,明确20个革命老区重点城市与发达地区部分城市建立对口合作关系,对口合作工作期限为2022年至2030年。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说,这是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1+N+X”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动区域合作协作的创新举措,有利于把革命老区建设得更好、让老区人民过上更好生活,有利于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推动发达地区和特殊类型地区协同发展,有利于加强区域合作协作,共同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共同构建高质量发展动力系统。工作方案明确对口合作的五方面重点任务:一是传承弘扬红色文化,二是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三是完善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四是促进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和绿色低碳发展,五是共同建设产业合作平台载体。工作方案明确,要完善工作机制、编制实施方案、加大政策支持、加强评估督促,确保将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并提出支持其他革命老区市县主动对接东部、中部地区城市,比照方案建立对口合作关系。鼓励相关省(区、市)结合实际建立省域内结对帮扶革命老区市县工作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革命老区对口合作工作的指导,支持结对城市共同编制对口合作五年实施方案,将革命老区对口合作工作纳入对口支援、协作、合作工作体系统筹推进,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强与区域重大战略衔接,加快启动重点领域合作,争取尽快形成一批合作成果,激发市场活力,稳定经济增长。 转自:新华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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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