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产业政策指导下,税收对产业结构的调整是一项非常有效的经济杠杆。在全国人大代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董事长朱建弟看来,我国目前实施的产业税收政策存在支持方式较单一、制度供给不足等问题,可以聚焦“明”“广”“专”“新”四方面优化,更好服务支持重点产业发展、优化经济结构的目标。
朱建弟认为,税收政策实施经常存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情形,应统筹好法治与灵活的结合。“一方面,政策适用范围和对象要清晰,文件适用主体要明确。另一方面,要加强对政策实施后的评估和调研,清楚明确地了解施行效果和真实的意见反馈,结合政策实际执行情况及时调整或解释明确。”他说,“政策实施对象、实施效果要让纳税人和经营主体明明白白。”
朱建弟还建议,扩大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范围。譬如目前在海南、上海浦东、粤港澳大湾区等地实施的重点行业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15%的优惠政策,可以考虑进一步扩大地理范围、扩大行业范围。
聚焦“专”方面,朱建弟表示,若能将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税调整为免税,或结合不同规模企业带来的税源收入分步实施免税政策,则能帮助实体经济尽快恢复。还可以强化对专精特新企业的支持,如比照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延长亏损弥补结转时间、对研发人员实施个人所得税免税等。
对目前社会经济发展中涌现出来的新业态,朱建弟建议尽快调研、尽快研究,加强对其政策供给,一些发布于早年间的政策文件已不能充分满足当前形势,也应尽快完善更新现有政策。
来源:上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