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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参保人异地就医更便捷——解读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新规看点 |
国家医保局、财政部26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有了“新指南”。新规将对参保人带来哪些影响?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医保专家作出解答。着力破解异地就医结算堵点、难点截至2022年6月底,住院、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统筹地区实现全覆盖,全国3529家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开通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5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近年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资料图: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眼科主任医师邹俊(左)为患者检查。国家医保局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负责人隆学文介绍,随着改革进入深水区,地方在备案管理、就医管理、支付范围、支付政策等方面差异化凸显,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群众异地就医的体验感受。聚焦群众异地就医的急难愁盼,新规对以往政策进行系统性梳理和整合,着力破解备案人员范围窄、备案时限短,跨省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地和参保地不能双向享受待遇,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后报销比例偏低等问题。新规明确提出,在2025年底前,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率提高到70%以上,普通门诊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数量实现翻一番,群众需求大、各地普遍开展的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将逐步纳入跨省直接结算范围等。此外,针对备案管理、支付政策、结算流程、资金管理、基金监管等重点领域,通知制定并形成全国统一的规范框架与界定。隆学文说,新规统一了住院、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政策,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基金支付政策,“先备案、选定点、持码卡就医”异地就医管理服务流程。异地就医结算有了“新指南”为区分参保人员外出就医类型、医保享受待遇,引导合理有序就医,医保对外出就医人员实行备案管理。哪些人可以申请异地就医备案?备案需要哪些材料?结算费用有哪些扩围?这些都能在新规里找到“答案”。新规进一步规范异地就医备案政策,异地就医备案人员范围拓展到跨省急诊人员和非急诊且未转诊人员。除了异地急诊抢救人员视同已备案,无需提交材料以外,其他人员均需提供的有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备案表以及其他证明材料。这表明,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已经扩围至每一名有外出就医需求的参保人。资料图:重庆奉节县人民医院新院区药房工作人员为患者取药。中国社科院公共经济学研究室主任王震认为,新规从参保人在外就医的实际需求出发,统一异地就医备案政策、精简办理流程等,这对破解群众异地就医堵点、难点具有重要意义。为尽可能让群众“少跑腿”,新规对备案有效期进行统一,在有效期内,参保人可在就医地多次就诊并享受直接结算服务,并可以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待遇。值得注意的是,新规将急诊抢救费用、住院期间院外检查治疗购药费用、符合就医地管理规定的无第三方责任外伤费用纳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同时,允许参保人员在出院结算前补办异地就医备案并享受跨省直接结算服务。目前,所有统筹地区开通了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等线上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服务。最大程度保障参保人权益无论是新增备案人员种类、扩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还是设置备案有效期、开通线上办理备案服务,最大程度保障参保人外地就医的权益成为新规最大亮点。“让群众办事办得简简单单,就医结算结得明明白白,就是初衷。”隆学文说,试点初期,异地就医结算政策解决的是从“无”到“有”,随着直接结算试点不断扩围,新政策就要解决从“有”到“优”,让更多老百姓出门在外也能放心看病。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办理跨省异地就医业务,通知明确将建立就医地与参保地协同处理问题的机制,提高地区间问题协同处置效率,同时推进医保政策、停机公告等信息共享。资料图:在广西柳州市人民医院“一站式”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为患者办理“一站式”结算。针对跨省异地就医参保人员出院自费结算后按规定补办备案手续的,可以按参保地规定申请医保手工报销。并依托定点医药机构上传自费人员医疗费用信息,探索提供跨省手工报销线上办理服务。“这些举措都是为老百姓着想,尽可能方便群众在外就医。”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医保物价办主任鲁蓓说,出台统一的跨省异地就医政策,搭建国家信息平台,也将精简医疗机构结算工作,提高异地患者医保费用结算效率。《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经办规程》同步印发,对就医管理、预付金管理、医疗费用结算、审核检查等内容进行规范。相关政策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来源: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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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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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底实现全国医保用药范围基本统一 |
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相关负责人23日介绍,到2022年底,全国所有省份将完成地方增补药品“消化”工作,实现全国医保用药范围基本统一。该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我国医疗保障事业快速发展,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实行每年动态调整,4年500多个药品被纳入目录,通过谈判后药品价格大幅降低,地方增补药品基本可被国家目录中的药品更好替代,继续保留地方增补药品意义不大。在综合考虑各地医保基金承受能力、临床和群众用药习惯、药品更新换代周期等因素的基础上,国家医保局研究制定了地方增补药品三年“消化”计划,即从2020年开始,按照第1年40%、第2年40%、第3年20%的比例,逐步调出原省级药品目录内按规定调增的药品,到2022年底实现全国医保用药范围基本统一。截至2022年6月30日,全国已有15个省份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提前完成了增补药品的“消化”任务,其余16个省份药品“消化”的完成时间为2022年底。该负责人介绍,总体上,包括北京市在内,全国各省份“消化”的地方增补药品在现有国家医保目录内都有价格更低、质量更好的替代药,调出影响不大。以在北京市第三批“消化”药品中被调出药品的布洛芬为例,被调出的是“布洛芬凝胶”,现有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内的“布洛芬”有胶囊、片剂、口服液、颗粒剂、软膏等多种剂型,能满足临床用药需要。实现医保用药范围基本统一,是解决我国医疗保障领域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重要举措。该负责人介绍,这将有利于增强我国医疗保障制度的公平性、医疗保障待遇的平衡性和普惠性,同时通过形成全国统一的药品购买市场,更好发挥医保战略购买作用,提升群众异地就医便利性,改善医保服务体验,增进民生福祉。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加强对全国各地药品“消化”工作调度,指导各地做好地方目录和国家目录的转换衔接,引导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在国家目录中选择更好的替代药品,避免对临床用药造成影响。来源:新华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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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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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发文要求提高居民医保筹资标准 人均达到960元 |
为进一步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促进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近日,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0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合理提高居民医保的筹资标准,人均筹资标准达到960元。为适应医疗费用增长和基本医疗需求提升,确保参保人员医保权益,2022年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筹资标准。《通知》要求,2022年居民医保参保财政补助标准人均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10元;相应同步提高个人缴费标准30元,达到每人每年350元。并且继续从居民医保基金中划出一定额度,用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资金,个人无需另行缴费即可享受大病保险待遇,减轻高额医疗费用负担。此外,切实落实持居住证参保政策规定,放开参保户籍限制,对于持居住证参加当地居民医保的,各级财政要按当地居民相同标准给予补助。《通知》还要求,稳定住院待遇水平,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基金支付比例稳定在70%左右。在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方面,2022年底国家和省级(或跨省联盟)集采药品品种数累计不少于350个,高值医用耗材品种累计达到5个以上。转自:人民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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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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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全媒+丨再次明确!2022年医保改革重点有这些 |
扩大药品耗材集采范围、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进一步扩大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再次明确今年医保领域的改革目标。重点一:扩大药品耗材集采范围任务明确,继续开展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并扩大采购范围,力争每个省份国家和地方采购药品通用名数合计超过350个。这意味着,药品集采将继续扩围,进一步挤压药品带金销售的空间,扩大老百姓受益面。三年来,集采已经进入常态化、制度化阶段,国家累计6批集采共采购234种药品,平均每个省份药品集采品种累计已达50个。国家医保局此前也已经明确,药品集采将在化学药、中成药、生物药三大板块全方位开展。5月22日,在北京市丰台区卢沟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为患者配药。集采不仅实现被采购药品的降价,同时也对药品市场产生鲶鱼效应。从国家医保局开展的药品价格监测数据看,2019年和2021年这两年,药品总体价格水平持续下降,年均达到7%左右。在高值医用耗材方面,2022年国家层面将开展一批脊柱类高值医用耗材集采。针对国家组织采购以外用量大、采购金额高的药品耗材,国家医保局等部门将指导各省份至少各实施或参与联盟采购实施1次集中带量采购。重点二: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医疗服务价格是重要的民生价格。任务明确,各省份2022年6月底前印发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相关文件,年底前将医疗服务价格调出成本监审和价格听证目录。此前,国家医保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明确通过3至5年的试点,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经验。赣州、苏州、厦门、唐山、乐山5个城市成为试点城市。4月25日,青海省妇女儿童医院医生、青南支医队员孙敬(左一)在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医院儿科门诊坐诊。2022年,国家医保局等部门将指导地方科学设置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的启动条件、触发标准及约束条件,年内开展1次调价评估,符合条件的及时调价。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同时,也将不断完善配套措施确保群众负担总体稳定。包括做好调价可行性的评估,做好医疗服务价格和支付政策协同,将调价部分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等。重点三:推行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为推动医保高质量发展,任务明确,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在全国40%以上的统筹地区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或按病种分值(DIP)付费改革工作,DRG付费或DIP付费的医保基金占全部符合条件住院医保基金支出的比例达到30%。5月22日,在北京市丰台区卢沟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务工作者通过视频连线的方式为预约上门治疗的患者扫描电子医保卡。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将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减轻患者个人负担。2019年以来,30个城市的DRG付费国家试点和71个城市的DIP付费国家试点先后启动,在放缓医药费用增速、规范医疗行为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据介绍,在国家试点的基础上,部分省份也选取了一些基础条件较好的城市开展试点,全国DRG、DIP的试点已经超过200个。根据安排,相关部门将对已进入实际付费阶段的试点城市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完善支付政策。重点四:促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发展目前,我国已基本建成以基本医保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等共同发展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2022年,将继续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开发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更好覆盖基本医保不予支付的费用。1月1日,在山东省枣庄市妇幼保健院儿童ICU病房,医护人员准备为4岁的脊髓性肌萎缩症患儿注射靶向治疗药物诺西那生钠。此外,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层次稳步提高,我国绝大多数省份已经实现了市级统筹,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海南等省份已经探索开展省级统筹。接下来,基本医保省级统筹将继续推进。在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方面,进一步扩大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每个县至少有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能够提供包括门诊费用在内的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国家医保局等部门也将指导各地推进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对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医实行差别化支付政策,逐步将多发病、常见病的普通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来源: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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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