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起这些新规将施行 事关教育、医保、出行 | |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布的《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9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规定了应当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的情形,包括数据处理者向境外提供重要数据、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和处理100万人以上个人信息的数据处理者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自上年1月1日起累计向境外提供10万人个人信息或者1万人敏感个人信息的数据处理者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以及国家网信部门规定的其他需要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的情形。加大违法投标行为打击力度《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将自9月1日起施行。《意见》明确,加大违法投标行为打击力度。密切关注中标率异常低、不以中标为目的投标的“陪标专业户”。重点关注投标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不同投标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人员混用或者亲属关系、经常性“抱团”投标等围标串标高风险迹象。严厉打击操纵投标或出借资质等行为导致中标率异常高的“标王”及其背后的违法犯罪团伙。经查实存在违法行为的,行政监督部门严格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按照规定纳入信用记录;对其中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需要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的,移交有关机关、单位依规依纪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向有关机关移送。不再限制外资险企在保险资管公司持股比例上限《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规定》将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据悉,《规定》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金融委办公室关于“取消境内保险公司合计持有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股份不得低于75%的规定,允许境外投资者持有股份超过25%”举措,不再限制外资保险公司持有保险资管公司股份的比例上限,同时,设置境内外股东统一适用的股东资质条件,有助于吸引国际优秀保险公司和资产管理机构参与中国保险资产管理行业发展。劳动课正式升级为中小学独立课程根据教育部印发《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义务教育劳动课程标准(2022年版)》,今秋开学起,劳动课将正式成为中小学的一门独立课程。据悉,劳动课程平均每周不少于1课时,用于活动策划、技能指导、练习实践、总结交流等。同时,这门课程注重评价内容多维、评价方法多样、评价主体多元。中小学校不得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新修订的《中小学校财务制度》9月1日起正式实施。《制度》明确课后服务等服务性收费的管理要求,增加中小学校不得擅自扩大收费范围、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的禁止性规定,加强对地方落实“双减”政策财务行为的指导。【地方性新规】北京:9月起个人医保账户定向使用北京市医保局印发《关于调整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进一步完善职工医保制度,提高个人账户资金使用效率,减轻职工医疗费用负担。《通知》明确,2023年起,职工门诊待遇将不设封顶线,门(急)诊2万元以上按60%支付。2022年9月1日起,个人账户资金实行记账管理,参保人员不可自由支取,实现定向使用。北京:租金明显上涨时,政府可“干预”《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自9月1日起施行。《条例》强调,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加强住房租赁价格监测,建立健全相关预警机制。住房租金明显上涨或者有可能明显上涨时,北京市人民政府可以采取涨价申报、限定租金或者租金涨幅等价格干预措施,稳定租金水平,并依法报国务院备案。北京市人民政府采取价格干预措施的,出租人应当执行;拒不执行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长三角铁路推广电子化补票根据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的统一部署,长三角铁路将于9月1日起推广实施电子化补票。届时,长三角铁路所有客运车站和旅客列车(市域铁路除外)将全面推广电子化补票,旅客在列车和到站办理补票业务时可享受到铁路电子化创新带来的便利。据悉,目前铁路列车和到站补票,乘车和出站凭证是打印的纸质车票。实施电子化补票后,乘车和出站凭证为办理补票时所持的有效身份证件。黑龙江: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将于9月10日起施行的《黑龙江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在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前,必须进行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培训。经安全作业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从事相应作业。南昌:公积金提取条件放宽《南昌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将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办法》,为方便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业务申请提取时限由原来的“在购房一年内申请”调整为“在购房两年内申请”,购房提取申请时间得到放宽;可提取金额不再限制为购房一年内公积金账户余额,调整为提取金额不可大于实际支付的购房款,且不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增加了“本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原因提取。扬州:垃圾未分类最高可罚50万《扬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将于9月1日起施行。根据《条例》规定,投放生活垃圾未分类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同时《条例》还规定,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者焚烧生活垃圾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来源:中国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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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31 |
让参保人异地就医更便捷——解读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新规看点 | |
国家医保局、财政部26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有了“新指南”。新规将对参保人带来哪些影响?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医保专家作出解答。着力破解异地就医结算堵点、难点截至2022年6月底,住院、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统筹地区实现全覆盖,全国3529家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开通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5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近年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资料图: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眼科主任医师邹俊(左)为患者检查。国家医保局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负责人隆学文介绍,随着改革进入深水区,地方在备案管理、就医管理、支付范围、支付政策等方面差异化凸显,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群众异地就医的体验感受。聚焦群众异地就医的急难愁盼,新规对以往政策进行系统性梳理和整合,着力破解备案人员范围窄、备案时限短,跨省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地和参保地不能双向享受待遇,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后报销比例偏低等问题。新规明确提出,在2025年底前,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率提高到70%以上,普通门诊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数量实现翻一番,群众需求大、各地普遍开展的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将逐步纳入跨省直接结算范围等。此外,针对备案管理、支付政策、结算流程、资金管理、基金监管等重点领域,通知制定并形成全国统一的规范框架与界定。隆学文说,新规统一了住院、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政策,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基金支付政策,“先备案、选定点、持码卡就医”异地就医管理服务流程。异地就医结算有了“新指南”为区分参保人员外出就医类型、医保享受待遇,引导合理有序就医,医保对外出就医人员实行备案管理。哪些人可以申请异地就医备案?备案需要哪些材料?结算费用有哪些扩围?这些都能在新规里找到“答案”。新规进一步规范异地就医备案政策,异地就医备案人员范围拓展到跨省急诊人员和非急诊且未转诊人员。除了异地急诊抢救人员视同已备案,无需提交材料以外,其他人员均需提供的有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备案表以及其他证明材料。这表明,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已经扩围至每一名有外出就医需求的参保人。资料图:重庆奉节县人民医院新院区药房工作人员为患者取药。中国社科院公共经济学研究室主任王震认为,新规从参保人在外就医的实际需求出发,统一异地就医备案政策、精简办理流程等,这对破解群众异地就医堵点、难点具有重要意义。为尽可能让群众“少跑腿”,新规对备案有效期进行统一,在有效期内,参保人可在就医地多次就诊并享受直接结算服务,并可以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待遇。值得注意的是,新规将急诊抢救费用、住院期间院外检查治疗购药费用、符合就医地管理规定的无第三方责任外伤费用纳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同时,允许参保人员在出院结算前补办异地就医备案并享受跨省直接结算服务。目前,所有统筹地区开通了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等线上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服务。最大程度保障参保人权益无论是新增备案人员种类、扩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还是设置备案有效期、开通线上办理备案服务,最大程度保障参保人外地就医的权益成为新规最大亮点。“让群众办事办得简简单单,就医结算结得明明白白,就是初衷。”隆学文说,试点初期,异地就医结算政策解决的是从“无”到“有”,随着直接结算试点不断扩围,新政策就要解决从“有”到“优”,让更多老百姓出门在外也能放心看病。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办理跨省异地就医业务,通知明确将建立就医地与参保地协同处理问题的机制,提高地区间问题协同处置效率,同时推进医保政策、停机公告等信息共享。资料图:在广西柳州市人民医院“一站式”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为患者办理“一站式”结算。针对跨省异地就医参保人员出院自费结算后按规定补办备案手续的,可以按参保地规定申请医保手工报销。并依托定点医药机构上传自费人员医疗费用信息,探索提供跨省手工报销线上办理服务。“这些举措都是为老百姓着想,尽可能方便群众在外就医。”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医保物价办主任鲁蓓说,出台统一的跨省异地就医政策,搭建国家信息平台,也将精简医疗机构结算工作,提高异地患者医保费用结算效率。《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经办规程》同步印发,对就医管理、预付金管理、医疗费用结算、审核检查等内容进行规范。相关政策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来源: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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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27 |
2022年底实现全国医保用药范围基本统一 | |
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相关负责人23日介绍,到2022年底,全国所有省份将完成地方增补药品“消化”工作,实现全国医保用药范围基本统一。该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我国医疗保障事业快速发展,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实行每年动态调整,4年500多个药品被纳入目录,通过谈判后药品价格大幅降低,地方增补药品基本可被国家目录中的药品更好替代,继续保留地方增补药品意义不大。在综合考虑各地医保基金承受能力、临床和群众用药习惯、药品更新换代周期等因素的基础上,国家医保局研究制定了地方增补药品三年“消化”计划,即从2020年开始,按照第1年40%、第2年40%、第3年20%的比例,逐步调出原省级药品目录内按规定调增的药品,到2022年底实现全国医保用药范围基本统一。截至2022年6月30日,全国已有15个省份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提前完成了增补药品的“消化”任务,其余16个省份药品“消化”的完成时间为2022年底。该负责人介绍,总体上,包括北京市在内,全国各省份“消化”的地方增补药品在现有国家医保目录内都有价格更低、质量更好的替代药,调出影响不大。以在北京市第三批“消化”药品中被调出药品的布洛芬为例,被调出的是“布洛芬凝胶”,现有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内的“布洛芬”有胶囊、片剂、口服液、颗粒剂、软膏等多种剂型,能满足临床用药需要。实现医保用药范围基本统一,是解决我国医疗保障领域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重要举措。该负责人介绍,这将有利于增强我国医疗保障制度的公平性、医疗保障待遇的平衡性和普惠性,同时通过形成全国统一的药品购买市场,更好发挥医保战略购买作用,提升群众异地就医便利性,改善医保服务体验,增进民生福祉。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加强对全国各地药品“消化”工作调度,指导各地做好地方目录和国家目录的转换衔接,引导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在国家目录中选择更好的替代药品,避免对临床用药造成影响。来源:新华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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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25 |
覆盖全国 2022国家医保基金飞行检查启动 | |
2022国家医保基金飞行检查日前正式启动。虚假病历、冒名顶替、过度治疗、不合理用药,种种不合理不合规的诊疗,增加了患者看病的负担,还侵蚀了国家医保基金。鉴于此,近年来,“三医联动”改革、飞行检查、“回头看”,从药品前端到使用再到事后监管,医疗领域反腐行动持续扩大。业内人士表示,今年以来相关部门加大监管力度,有力震慑了行贿腐败、医保骗保、带金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医疗卫生领域部分人员利用职权之便,在岗位调整、职务晋升、药械销售、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已经成为新时期监管部门重拳打击的“医疗腐败顽疾”。血透、骨科、心内等是重点检查对象7月8日,国家医保基金飞行检查黑龙江启动会在哈尔滨召开,这意味着,2022年度全国医保基金飞行检查正式启动。据悉,此次黑龙江检查组飞行检查将持续10天左右,对2家医疗机构中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血液透析治疗、高值医用耗材(骨科、心内科)使用等情况开展检查,对通过伪造医学文书、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方式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国家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颜清辉表示,飞行检查已成为医保领域行之有效的监管手段,对巩固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深度净化基金运行环境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下一步进一步发挥飞行检查的震慑作用和示范效应,推动医保基金监督管理水平提升。据悉,此次飞行检查将覆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医保基金。此外,飞检还将重点检查基金使用内部管理情况,财务管理情况,病历相关资料管理情况,药品和医用耗材购销存管理情况,和分解住院、挂床住院、违反诊疗规范、违规收费(包括违规收取新冠病毒核酸和抗原检测费用)、串换项目、违规采购线下药品、未按要求采购和使用国家组织集采中选产品等行为。国家医保局基金监管司司长蒋成嘉表示,大型公立医疗机构分解住院、过度诊疗、拆分收费、重复收费等行为仍未肃清,基层医疗机构挂床住院、虚假治疗、超限用药等情况普遍存在。各种新兴的骗保手段不断涌现,如定点医疗机构与耗材供应商内外勾结,“套标”使用耗材进行联合骗保;又如,医院各部门伪造耗材供应商销售清单、发票、手术记录等协同骗保。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2021年度医保基金飞行检查报告显示,对全国29个省份的68家定点医疗机构(三级医院29家、二级医院15家、一级医院22家、医养结合机构2家)检查,发现涉嫌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5.03亿元。其中,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问题最多,被检查的68家定点医疗机构中59家存在此类问题,涉嫌违法违规金额1.5亿余元,占涉嫌违法违规总金额的30%。零容忍 严查“靠医吃医”套路近日,中纪委刊发《纠治医疗腐败顽疾》一文指出,与以往收受红包等方式相比,在医药购销环节做手脚、拿回扣的形式更为隐秘。而在医疗器械设备、耗材采购上攫取私利,医院多付的成本最终会转嫁给患者,加重了患者就医负担,侵害了群众切身利益。中纪委文章中指出,药品“回扣式”销售是个公开的秘密,部分医药商每隔一段时间会派专人来医院,给医生、科室负责人、相关分管领导送信封装好的现金,金额根据受贿者职务从几万到十几万不等。而且他们一般混在患者队伍里面,很难被辨别出来,因而监管也成了难题。而在实际操作中,瓜分医药购销回扣这块“蛋糕”的利益群体,远不止临床业务医生和相关负责人。此外,从业务部门到综合部门,医药购销领域的腐败利益链条较长,往往“查处一个带出一串”。“关键少数”把医院管理权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成为医药企业的“主攻对象”。究其原因,与其他行业相比,医疗行业由于专业性很强,信息不对称的情况更为明显。部分医生通过比患者拥有更多疾病信息的优势,提供昂贵而不必要的医疗服务,甚至以多种方式套取医保资金,侵吞群众的“救命钱”。黎川县纪委监委驻县卫健委纪检监察组组长全新敏表示,这些“套路”多表现为:量身定做“假病历”,通过挂床住院、虚记医疗服务费用套取医保基金;擅自篡改病种,把不能补偿的病种改为补偿范围内的病种,“违规”住院;故意把病情讲得非常严重,开大处方,将只需门诊的病开成需要住院的病,把小手术改成大手术等。打通“大数据”彻查力度升级今年5月,国家医保局宣布,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已在全国31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域上线,为13.6亿参保人提供医保服务。平台可实现医保业务编码标准统一、数据规范统一、经办服务统一,实现国家、省、市、县四级医保信息互联互通、数据有序共享,医保与多部门和医疗机构、药店等单位的信息共享。国家医保局规划财务和法规司司长王文君表示,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建成后,将加快实现全国药品耗材编码标准化,推进“带码招标、带码采购、带码结算”,便于数据在全国范围互认、流转、共享,促进省际间价格信息互联互通、更加透明。大数据下,通过线上采购,公立医疗机构采购药品从药企挂网到产品进院,以及临床使用和医院回款全过程信息会、数据化,有利于主管部门监测医院用量、药品价格、产品供应、货款结算,不仅有利于开展药品带量采购,规范公立医院临床用药,甚至可以从中发现医保支付是否存在问题。值得注意的是,此次飞检就将加大对数据分析力度。根据飞检实施方案,增加第三方机构人员负责数据筛查分析等工作。结合检查重点,提前提取指定范围内医保结算数据、医院HIS系统数据等,开展前期筛查分析。业内人士表示,大数据下的医疗机构,虽然不是完全透明,但能通过历史、区域对比看出差异,找到问题。同时,数据积累下,小问题也会被放大,违规的隐秘性将大幅度降低。大数据应用将更为广泛。据悉,目前已有地方上线“合理用药在线审方系统”,对于门急诊处方及住院医嘱,智能审核单个处方或住院医嘱,只需0.2秒,不适宜的处方或医嘱在医师开具的同时即被拦截提醒。根据江苏省常熟市纪委监委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人介绍,为确保审核的准确性和科学性,智能审核只是为进一步的专业评估提供了基础,卫健委邀请专家针对发现的不适宜处方医嘱在适应症、用法用量等方面进行规范性和合理性点评。此后,专家组在严谨评估基础上将汇总出的不合理处方提交给市卫健委,作为对医师进行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依据。截至目前,已有32名有不良执业行为的医师被记分。来源:经济参考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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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13 |
三部门发文要求提高居民医保筹资标准 人均达到960元 | |
为进一步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促进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近日,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0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合理提高居民医保的筹资标准,人均筹资标准达到960元。为适应医疗费用增长和基本医疗需求提升,确保参保人员医保权益,2022年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筹资标准。《通知》要求,2022年居民医保参保财政补助标准人均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10元;相应同步提高个人缴费标准30元,达到每人每年350元。并且继续从居民医保基金中划出一定额度,用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资金,个人无需另行缴费即可享受大病保险待遇,减轻高额医疗费用负担。此外,切实落实持居住证参保政策规定,放开参保户籍限制,对于持居住证参加当地居民医保的,各级财政要按当地居民相同标准给予补助。《通知》还要求,稳定住院待遇水平,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基金支付比例稳定在70%左右。在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方面,2022年底国家和省级(或跨省联盟)集采药品品种数累计不少于350个,高值医用耗材品种累计达到5个以上。转自:人民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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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11 |
西南五省份协同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 | |
草莓上市,急需运输,可驾驶证却到了期。不能开车,难道眼看着草莓烂在地里?“咋办?”邓步红问了一圈,妹夫的一句话带来了好消息:“现在可以异地换证了,你试试。”在云南省会泽县种草莓的老邓来自四川,“原来的驾驶证是在资阳老家办的。”从会泽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走出来,老邓捧着崭新的驾驶证,喜上眉梢,“这可真是方便了咱老百姓!”去年4月以来,四川、云南、西藏、贵州、重庆等西南五省份签署《协同推进西南五省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合作协议》,协同推进户籍迁移、医保社保等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跨省办事犯难群众异地间来回跑,消耗了不少时间和精力走进西藏自治区林芝市政务服务大厅,操着一口重庆话的小李奔向户籍办理窗口。“我想把户口迁过来,需要回重庆办吗?”抱着试一试的态度,小李开了腔。“不用!你把户口本等资料交过来就行……”听到回答,小李很惊喜。过去,迁移户籍需要返回原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我常年身在外地,一来一回地跑,既费时间,开销也不少。”小李说。西藏自治区公安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以往的户籍政策,群众迁移户籍,需要先到迁入地公安机关申领《准予迁入证明》,然后再回迁出地申请迁移,最后回到迁入地办理落户。实际上,除了户籍办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医保社保、驾驶证申换领、住房公积金等事项均存在许多跨省办理障碍。去年,林芝市巴宜区嘎拉村村民达乔,因被诊断为胃癌伴腹腔广泛转移,没少发愁。“一来愁病能不能看好,二来愁到内地看病,医保能不能直接报销。”到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治病,手术费就要8万元,达乔一家急得到处筹钱。“像医保跨省直接结算这一类事项,都是实打实的需求。”四川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办公室副主任舒新华说。因此前各地政府部门职能设置不同、信息化水平不够,一些服务事项标准不一,跨省办事存在许多障碍。通过前期调研,西南五省份梳理出1200余项主事项、2000余项办理事项之间的因果关系,针对具体事项探索施行“跨省通办”。“去年4月,我们就梳理出了148项事项,涉及户籍证明、电子监控违法处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等政务服务。”西藏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冉仕平介绍,五省份签署合作协议,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从统一政务服务标准、推进线上“一网通办”、推行线下异地办理等方面开展具体合作。建立协调机制五省份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线上线下融合服务去年11月,顺利办完出生入户手续的小沈格外开心。“不用回重庆,孩子就可以上户口,这也太方便了!”小沈家住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原以为给孩子办理出生入户手续,需要回户籍地重庆办理。没想到,在成都公安一站式办证点的川渝黔“跨省通办”专窗,手续很快就办好了。“过去,五省份体制机制不同,服务标准不一,怎么克服是个问题。”舒新华说,为此,五省份首先要实现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一方面,五省份对内分步推进实施。按照“线上不足线下补”的思路,依托县级以上政务服务大厅“跨省通办”窗口,开展线下“收、寄、转、办”等工作,实现异地代收、代办。另一方面,五省份还协商建设相关综合支撑系统,逐步实现同一事项在西南五省份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线上线下融合服务,从而实现对外统一提供服务。实践中,四川选择了3个政务服务中心,试点建设线下“跨省通办”窗口。“通过线下试点窗口,来检验实际服务效能。”舒新华介绍,四川还优化了“全程网办”模式,让老百姓通过网上服务专区办事更快捷。去年8月,西南五省份“跨省通办”服务专区正式上线试运行。截至目前,涉及民政、税务、交通等17个部门的148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均已实现异地办理。“我们通过省级机构签订协议,建立协调机制,然后梳理出政务服务事项清单,逐项实现‘跨省通办’。”冉仕平说。优化服务流程将推进线下试点大厅接入西南五省份支撑系统据统计,四川省内群众办理的“跨省通办”事项中,交通类办件最多,其次为生育服务类证件办理和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电子监控违法处理、交通违法缴纳罚款等办件量都超过了60万件。”舒新华说。对于达乔而言,去年出院时仅仅自付9000多元,其余费用均直接结算报销。“不用一下子垫付那么多钱了,真是省心多了!”达乔回忆,去年一家人正在着急之时,林芝市医保局的工作人员告诉他,西藏医保关系在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后,可以直接在内地结算。随后,达乔一家连忙在线办理了备案。如今,通过国家医保信息平台,西藏与全国其他省份均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互联互通,各地市级及所有区县也全部实现住院、门诊、购药费用直接结算服务全覆盖。仅仅在林芝市,已有超过2700人次办理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完成直接结算业务突破1.7万笔。领到崭新的驾驶证,也让邓步红有了新期待。“以后像户口迁移、换发驾驶证等事项,都不用跨省跑来跑去了。”邓步红说。“我们西南五地山水相连、地缘相近、人缘相亲、文化相近、经济相融,‘跨省通办’的实施,有效打破了地域阻隔,满足了企业和群众异地办事需求。”舒新华告诉记者,截至目前,西南五省份政务事项“跨省通办”服务已惠及超过2亿人。下一步,五地将加快完善“线下代收代办”模式,推进线下试点大厅接入西南五省份支撑系统,优化群众办事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未来,西南五省份还将从数据汇聚、交换、共享等方面完成与国家平台的对接。”冉仕平补充。来源:人民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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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04 |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进一步扩大 | |
据国家医保局最新消息,在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统筹地区全覆盖的基础上,全国实现每个县至少有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能够直接报销包括门诊费用在内的医疗费用,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目前,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工作正在加快推进。截至2022年5月底,全国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已联网定点医疗机构6.27万家,定点零售药店14.66万家。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政策分为住院、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支付政策。2021年底,全国31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实现所有统筹地区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全覆盖,每个省份都至少有一个统筹地区启动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采取“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就医地管理”。也就是说,当参保人在异地就医时,基本医疗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以及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等按照就医地的政策执行,医保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报销等按照参保地的政策执行。在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前,参保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和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进行备案。2022年前5个月,通过国家统一的线上备案渠道已成功办理备案73.96万人次。此外,参保人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异地就医备案栏目查询各统筹地区定点医药机构开通住院、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的情况,医保经办机构联系方式等。来源:经济参考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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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9 |
新华全媒+丨再次明确!2022年医保改革重点有这些 | |
扩大药品耗材集采范围、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进一步扩大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再次明确今年医保领域的改革目标。重点一:扩大药品耗材集采范围任务明确,继续开展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并扩大采购范围,力争每个省份国家和地方采购药品通用名数合计超过350个。这意味着,药品集采将继续扩围,进一步挤压药品带金销售的空间,扩大老百姓受益面。三年来,集采已经进入常态化、制度化阶段,国家累计6批集采共采购234种药品,平均每个省份药品集采品种累计已达50个。国家医保局此前也已经明确,药品集采将在化学药、中成药、生物药三大板块全方位开展。5月22日,在北京市丰台区卢沟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为患者配药。集采不仅实现被采购药品的降价,同时也对药品市场产生鲶鱼效应。从国家医保局开展的药品价格监测数据看,2019年和2021年这两年,药品总体价格水平持续下降,年均达到7%左右。在高值医用耗材方面,2022年国家层面将开展一批脊柱类高值医用耗材集采。针对国家组织采购以外用量大、采购金额高的药品耗材,国家医保局等部门将指导各省份至少各实施或参与联盟采购实施1次集中带量采购。重点二: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医疗服务价格是重要的民生价格。任务明确,各省份2022年6月底前印发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相关文件,年底前将医疗服务价格调出成本监审和价格听证目录。此前,国家医保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明确通过3至5年的试点,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经验。赣州、苏州、厦门、唐山、乐山5个城市成为试点城市。4月25日,青海省妇女儿童医院医生、青南支医队员孙敬(左一)在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医院儿科门诊坐诊。2022年,国家医保局等部门将指导地方科学设置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的启动条件、触发标准及约束条件,年内开展1次调价评估,符合条件的及时调价。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同时,也将不断完善配套措施确保群众负担总体稳定。包括做好调价可行性的评估,做好医疗服务价格和支付政策协同,将调价部分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等。重点三:推行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为推动医保高质量发展,任务明确,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在全国40%以上的统筹地区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或按病种分值(DIP)付费改革工作,DRG付费或DIP付费的医保基金占全部符合条件住院医保基金支出的比例达到30%。5月22日,在北京市丰台区卢沟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务工作者通过视频连线的方式为预约上门治疗的患者扫描电子医保卡。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将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减轻患者个人负担。2019年以来,30个城市的DRG付费国家试点和71个城市的DIP付费国家试点先后启动,在放缓医药费用增速、规范医疗行为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据介绍,在国家试点的基础上,部分省份也选取了一些基础条件较好的城市开展试点,全国DRG、DIP的试点已经超过200个。根据安排,相关部门将对已进入实际付费阶段的试点城市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完善支付政策。重点四:促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发展目前,我国已基本建成以基本医保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等共同发展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2022年,将继续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开发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更好覆盖基本医保不予支付的费用。1月1日,在山东省枣庄市妇幼保健院儿童ICU病房,医护人员准备为4岁的脊髓性肌萎缩症患儿注射靶向治疗药物诺西那生钠。此外,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层次稳步提高,我国绝大多数省份已经实现了市级统筹,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海南等省份已经探索开展省级统筹。接下来,基本医保省级统筹将继续推进。在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方面,进一步扩大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每个县至少有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能够提供包括门诊费用在内的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国家医保局等部门也将指导各地推进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对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医实行差别化支付政策,逐步将多发病、常见病的普通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来源: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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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31 |
新华全媒+|覆盖13.6亿参保人 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全面建成 | |
据国家医保局最新消息,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已全面建成,在全国31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域上线,为13.6亿参保人提供医保服务,医保信息化标准化取得里程碑式突破。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实现医保业务编码标准统一、数据规范统一、经办服务统一,实现国家、省、市、县四级医保信息互联互通、数据有序共享,医保与多部门和医疗机构、药店等单位的信息共享。国家医保信息平台2021年9月1日在延安上线运行,标志着全国“统一、高效、兼容、便捷、安全”的医保信息平台在陕西省落地应用。该平台包括公共服务、经办管理、智能监管、分析决策共4大类14个业务子系统,通过大数据精算分析技术,助力提高全国医保标准化、智能化和信息化水平。目前,网上参保登记、医保缴费、异地就医备案、家庭门诊共济等均实现医保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医保服务方式更多、更快、更灵活。其中,公共服务子系统包含医保电子凭证、移动支付中心和电子处方流转中心等功能模块,可提供参保人员线上身份核验、医保线上支付及外购处方流转等能力支撑。据介绍,医保电子凭证由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签发,是医保参保人、经办人员、医护人员、定点医药机构、医药企业等相关主体的身份标识。截至2022年3月,医保电子凭证全渠道用户量已突破11亿。此前,国家医保局已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推进医保信息化标准化工作的通知》,明确要全面深化医保信息平台应用,筑牢网络和数据安全防线,加快构建平台运维管理体系,不断提升医保服务支撑能力,为推进医保改革和服务、提升医保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推动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动力。通知明确,平台全业务全流程应用要持续深化,进一步提升对公共服务、医保经办、支付方式改革、基金监管、价格管理、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等工作的支撑作用,不断完善医保服务等。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建立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有助于解决长期存在的信息系统碎片化、医保公共服务水平参差不齐、医保大数据应用不充分等问题,促进信息互联互通,提升医保服务水平和治理能力,为参保人提供更便捷的医保服务。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进一步健全运维体系,深化平台应用,推进数据治理,筑牢安全防线,持续提升治理和服务水平。来源:新华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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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17 |
国家药监局发布实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工作公告 | |
慧选网编辑部讯,首批9大类69个医疗器械品种实施唯一标识。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方案的通知》和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现将第二批实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实施品种在《国家药监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医保局关于深入推进试点做好第一批实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工作的公告》规定的9大类69个品种的基础上,将其余第三类医疗器械纳入第二批实施唯一标识范围。支持和鼓励其他医疗器械品种实施唯一标识。二、实施时间纳入第二批实施唯一标识的医疗器械注册人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开展工作:(一)唯一标识赋码生产的医疗器械应当具有医疗器械唯一标识;此前已生产的第二批实施唯一标识的产品可不具有唯一标识。生产日期以医疗器械标签为准。(二)唯一标识注册系统提交2022年6月1日起,申请首次注册、延续注册或者注册变更时,注册申请人/注册人应当在注册管理系统中提交其最小销售单元的产品标识。产品标识不属于注册审查事项,产品标识的单独变化不属于注册变更范畴。(三)唯一标识数据库提交2022年6月1日起生产的医疗器械,注册人应当按照相关标准或者规范要求将最小销售单元、更高级别包装的产品标识和相关数据上传至医疗器械唯一标识数据库。对于已在国家医保局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数据库中维护信息的医疗器械,要在唯一标识数据库中补充完善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字段,同时在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数据库维护中完善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相关信息,并确认与医疗器械唯一标识数据库数据的一致性。当医疗器械最小销售单元产品标识相关数据发生变化时,注册人应当在产品上市销售前,在医疗器械唯一标识数据库中进行变更,实现数据更新。三、有关要求医疗器械注册人要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鼓励基于唯一标识建立健全追溯体系,做好产品召回、追踪追溯等有关工作。对于因《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动态调整导致产品管理类别发生变化的情况,医疗器械注册人应当按照调整后管理类别的要求实施唯一标识。发码机构要制定针对本机构的唯一标识编制标准及指南,指导医疗器械注册人开展唯一标识创建、赋码工作,并验证按照其标准编制的唯一标识在流通、使用环节可识读性。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唯一标识工作的培训指导,组织辖区内医疗器械注册人按要求开展产品赋码、数据上传和维护工作,加强与辖区内卫生、医保部门协同,推动三医联动。省级医保部门要加强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与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的关联使用,推动目录准入、支付管理、带量招标等的透明化、智能化。慧选网旨在为广大企业第一时间提供最新的开发区招商政策,开发区相关新闻,并提供产业链规划、产业链咨询服务。文章来源:中国药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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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