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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型银行接连出手:金融支持“保交楼”工作持续推进 |
近期,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金融政策密集出台。11月21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联合召开全国性商业银行信贷工作座谈会,强调要全面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因城施策实施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保持房地产融资平稳有序,稳定房地产企业开发贷款、建筑企业贷款投放,支持个人住房贷款合理需求,支持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在保证债权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展期。在此背景下,11月23日和24日,6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接连出手,与多家房地产企业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提供包括信贷资金在内的多种金融支持,为促进房地产行业良性循环和平稳健康发展积极贡献力量。政策持续加码“保交楼”11月22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强调,努力改善房地产行业资产负债状况,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11月23日,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做好当前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保持房地产融资平稳有序、积极做好“保交楼”金融服务、积极配合做好受困房地产企业风险处置、依法保障住房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阶段性调整部分金融管理政策、加大住房租赁金融支持力度等一系列举措和要求。“近几个月,国内多个部门出台了一系列稳楼市政策措施,妥善处置资金受困房企风险,采取措施积极支持民营房企融资。同时,因城施策适度放松楼市需求管理工具等,‘保交楼’工作推动超期交付房地产投资、开工速度明显加快。”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宏观研究员周茂华表示。国家统计局近日公布的数据显示,1至10月,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竣工面积同比下降18.7%,降幅比1至9月收窄1.2个百分点,连续3个月降幅收窄。“‘保交楼’工作推动部分房企项目加快完工,切实维护了业主合法权益,房地产融资环境明显改善,有效稳定楼市信心,预计‘保交楼’政策组合拳效果会逐步显现,房地产供需两端有望加快回暖。”周茂华表示。业内专家表示,对于商业银行来说,下一步,要围绕政策体系安排,用足用好政策支持。“银行业要充分运用好人民银行提供的货币政策支持,和政策性银行与政策性金融工具之间协调配合,选择相对优质的企业,为‘保交楼’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主任曾刚表示,“‘保交楼’有助于稳定和改善购房者的预期,对房地产市场需求端的企稳回暖提供有效支撑。”曾刚表示,银行业金融机构除了要做好对房地产企业的授信支持以外,还应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个人住房贷款需求。从供给和销售两端,提供更为有效的支持,促进房地产市场进一步活跃,进而达到助力房地产行业企稳和平稳健康发展的目的。多家大中型银行与房企达成合作11月23日,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先后宣布与房地产企业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签约对象包括万科集团、美的置业、中海发展、华润置地、龙湖集团、金地集团等在内的多家房企。11月24日,工商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也陆续与多家房企达成合作。6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中,有4家公布了提供的意向性综合授信额度。根据披露的信息,6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为房企提供的意向性综合授信超过1.6万亿元。同时,6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均表示,将为签约房企提供多元化融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开发贷款、并购贷款、债券投资等。邮储银行表示,将根据协议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整合资源,为房地产企业提供多元化的综合金融服务,深化在房地产贷款、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并购贷款、债券承销与投资、保函、供应链融资及结算服务等业务领域的合作。“我们将以此次签约为契机,加大对签约房企在普通商品住房、保障住房、租赁住房、城市更新等领域的融资支持。”邮储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在6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集中与房企达成合作的同时,股份制银行同样在积极行动。近日,兴业银行与绿城中国、滨江集团、建发地产、国贸地产、象屿地产等10家房地产企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合计提供4400亿元意向性融资,全面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共同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今年以来,中信银行支持房企特别是民营房企合理融资需求的措施主要包括:一是支持民营房企的合理融资需求,包括表内房地产贷款投放、公开市场债券发行等,维护房地产市场稳健运行;二是执行好房地产金融宏观审慎管理制度,区分项目风险与企业集团风险,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保持房地产融资平稳有序。”中信银行公司银行部(乡村振兴部)副总经理殷亮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未来或有更多银企合作达成“农业银行将牢牢坚持‘房住不炒’总体定位,紧紧围绕‘稳房价、稳地价、稳预期’目标,积极支持房地产企业正常融资需求,保持房地产融资平稳运行,有力支持普通商品住房、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城市更新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等业务发展。”农业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多家银行均表示,将以此次签约为契机,加强务实合作,共同维护住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携手促进房地产行业良性循环和平稳健康发展,以高质量金融服务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业内专家表示,在政策的支持和引导下,后续有望更多银企合作达成。“房地产行业未来仍是国内重要产业部门之一,银行和房企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使双方建立起长期合作关系。从短期来看,将有助于稳定市场对房地产发展信心,改善房地产信用融资环境;从中长期来看,银行与房地产行业相关的业务广泛,合作空间大。因此,不排除后续仍有银行、房企跟进。”周茂华表示。据悉,邮储银行后续还将开展第二批全国性房地产企业合作签约工作,与相关房地产企业加强务实合作,满足企业合理融资需求,携手促进房地产行业良性循环和平稳健康发展。邮储银行研究员娄飞鹏表示,后续,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结合《通知》要求,加强与开发性政策性银行提供的“保交楼”专项借款配合,提供配套融资支持。“‘保交楼’是维护住房消费者合法权益,阻断房地产风险,让风险较少外溢,进而稳定房地产和稳定经济增长的重要内容。”娄飞鹏表示。 转自:新华社金融时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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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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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购房优惠政策期限延长 “稳楼市”政策持续发力 |
连日来,已经有浙江省义乌市、河南省开封市、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等多个地区延长购房优惠政策期限,其中义乌市等部分地区已经将购房契税补贴延长至年底。11月10日,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工作人员透露,现在只是政策的延期,还没有开始相关补贴申报的流程,具体推进时间节点尚不清楚。对此,相关业内人士向新京报记者表示,此类稳定房地产市场政策会保持持续和稳定,短期内不会收紧。部分地区延长购房契税补贴时间为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近日,浙江省义乌市对房地产相关政策进行了优化,在购房契税补贴方面,义乌市延长了契税补贴时间,截止日期由原来的9月30日延长至12月31日。此前,义乌市发布购房契税政策,购买首套商品住房,按所缴契税地方留存部分100%给予补贴;购买二套及以上商品住房,按所缴契税地方留存部分80%给予补贴。同时,义乌市还鼓励房企开展“团购”优惠活动,在备案价浮动基准上,对“团购”10套、20套、50套及以上商品住宅的,可以分别再下浮2%、3%、5%以内。“上述政策可能仅仅停留在公布阶段,目前还不能进行契税补贴申报。”11月9日,义乌市一位中介人士向新京报记者介绍,“从现在情况来看,此次的契税补贴政策对当地房地产市场的影响还不是特别明朗,是否会带动房地产市场发展尚需观察。”11月10日,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工作人员回应新京报记者时称,“现在只是政策的延期,还没有开始相关补贴申报的流程,具体推进时间节点尚不清楚。”除了义乌市外,浙江省绍兴市人民政府官网日前发布消息称,将《绍兴市越城区行政区域内推行房地产交易税款财政补贴实施细则》中原定给予房地产交易契税地方留存部分50%补贴的截止时间,从2022年9月30日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不仅是义乌和绍兴,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河南省开封市、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等地也发布了延长契税补贴时间的通知。开封市发布公告显示,补贴对象由原来的“2022年9月30日(含当日,以购房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前购买并签订购房合同的住房(不含二手房)”,延长为“2022年11月30日(含当日,以购房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前购买并签订购房合同的住房(不含二手房)”;契税缴纳和补贴申报时间也相应延长为“自2022年7月22日起至12月20日期间缴纳商品住房契税且符合补贴范围,并在12月30日前申报补贴的纳税人”。而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发布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提出,商品住房缴纳契税补贴30%的政策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全部缴清交易契税的,享受补贴政策。郑州等地执行“延期还贷”政策新京报记者经过梳理发现,近日多地出台“稳楼市”、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的政策,不仅是延长购房契税补贴时间,在信贷还款方面也实施延期政策。记者了解到,目前郑州多家银行执行针对企业和个人住房按揭的延期还本付息政策。按照现有的延期政策,郑州银行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贷款及受疫情影响的个人住房与消费贷款等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应延尽延,单次最长给予6个月(180天)的宽限时间。延期期间,不计收罚息复利,不算逾期并进行征信保护。如延期到期后客户受疫情影响依然无还款能力,将根据客户情况再次进行延期,给予最大程度上的保护。交通银行河南分行相关工作人员表示,针对受疫情影响的地区,总行出台了延期还本付息政策,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申报,审核通过后即可享受政策,流程很快,最高可延长6个月。此外,山东省济南市、福建省厦门市、广东省梅州市等地在住房公积金贷款方面也出台相关政策。以厦门市为例,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于11月1日发布通知,首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的流动性调节系数上浮0.2,多子女家庭首次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的流动性调节系数提高至1,政策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期限为一年;新建商品住房网签时间、二手住房在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收件时间在文件下发之日后的,按此执行。业内:楼市政策将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认为,多地延期执行购房契税减免、补贴政策也是在预料之中。早在9月29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布通知,符合条件的城市政府可自主决定在2022年底前阶段性维持、下调或取消当地新发放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下限;9月3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新政,今年10月1日至明年底,符合条件的居民换购住房可退个人所得税。从而可以看出,对于稳定房地产,相关优惠政策在今年第四季度继续执行是一个大的方向。李宇嘉从市场角度分析认为,今年三四季度房地产市场的表现并不好,从近期的楼市表现来看,将上述购房补贴、税费、公积金购房等方面优惠政策继续叠加实施,可以进一步降低购房成本和门槛、鼓励更多需求入市,以及降低开发商交易成本等,从而保持楼市的稳定。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向新京报记者表示,从房地产市场行情看,当前房地产方面的压力还是比较大,上述政策的延期还是符合预期的。但是,这些政策尤其是契税会涉及财政压力,有些地方不会将政策时间拉得很长,根据各地环境确定不同的执行时间。整体来看,各地的相关政策肯定还要保持一个连续性、稳定性,一般不会发生政策收紧现象,这也体现出对购房市场积极予以支持的政策导向。 转自:新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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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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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一线城市新房价格由涨转跌 业内预计后续政策将加码 |
国家统计局24日公布数据显示,9月份,70个大中城市中,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下降城市分别有54个和61个,比上月分别增加4个和5个。新房方面,成都、合肥环比上涨0.7%领跑。值得注意的是,9月份,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由上月上涨0.1%转为下降0.1%;二手住宅销售价格环比持平。新房方面,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环比分别涨0.2%、涨0.2%、跌0.3%、跌0.5%。 二手房方面,北上广深环比分别涨0.4%、涨0.5%、跌0.6%、跌0.4%。“9月一线城市新房价格整体环比呈现下滑,这是较少见的现象,房价下行不断蔓延到一线这一趋势代表着降温面在扩大,政策后续预计会进一步加码。”58安居客房产研究院分院院长张波向中国经济网记者表示,9月房价下行的城市依然在增加,市场并未形成有效的复苏。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同样表示,“当前房价指数数据总体处于降温的通道中,尤其要警惕一线城市出现降温压力。”统计局数据显示,二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分别下降0.2%和0.3%,降幅均与上月相同。三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分别下降0.4%和0.5%,降幅均与上月相同。诸葛找房数据研究中心高级分析师陈霄表示,二线城市内部继续分化,热点二线城市、省会城市在本轮行情中有望加速恢复。9月底,阶段性放宽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对换购住房予以个税退税优惠、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等利好政策接连出台,为楼市注入信心。展望后市,陈霄认为,各项利好政策促进刚需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释放,四季度市场有望加速恢复,价格跌幅也将迎来收窄空间。 转自:中国经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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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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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型需求 四季度楼市修复动力有望提升 |
“虽然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尚未对外正式发布,但从10月1日起,北京5年以下(含5年)、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已分别下调至2.6%和3.1%。”10月10日,《证券日报》记者从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据中指研究院统计,自9月30日人民银行发布消息决定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以来,截至10月9日,已有杭州、济南、吉林等至少30个地区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相关通知,落实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近期,包括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阶段性放宽部分城市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下限、支持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优惠政策等接连出台。中国银行研究院研究员叶银丹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前述政策叠加此前从中央到地方陆续出台的多类型房地产市场支持政策,四季度房地产市场的修复动力将得到进一步提升。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助购房成本再降9月底,人民银行接连两日出台降低首套房贷利率的政策,其中,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相关情况备受关注,即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叶银丹告诉《证券日报》记者,从历史经验看,公积金利率一般是作为配套措施,跟随商贷利率同步调整。近年来,二者利差基本在2.3个百分点左右。不过,今年商贷利率下调幅度较大,二者利差已快速收窄至1.5个百分点。因此,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这一操作,更多的是维持公积金贷款吸引力。从成本角度看,执行新的公积金贷款利率后,首套购房者的购房成本明显下降。中指研究院指数事业部市场研究总监陈文静给记者算了笔账,以贷款100万元、贷款年限30年计算,等额本息贷款方式下的公积金贷款利息总额将减少约3万元。事实上,今年以来,在各地出台的房地产支持政策中,公积金政策的优化调整已成为重要手段之一。例如,公积金买房首付比例下降、贷款额度上调以及直系亲属间可使用等。陈文静表示,结合此前部分城市出台的“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一人购房全家帮”等相关政策,本次公积金贷款利率的下调,将进一步强化公积金政策的影响力度,进而带动房地产市场的逐步修复。从政策效果看,受公积金贷款额度影响,这一政策在不同城市间的效果亦不相同。叶银丹表示,对于一二线城市动则数百万元的贷款金额来说,考虑到公积金贷款占比较小,预计刺激效果相对有限;不过,对于三四线城市来说,叠加日前财政部、税务总局出台的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优惠政策,预计将对刚需型、改善型住房需求释放有一定刺激作用。已有多个城市首套房贷利率跌破4%不只是公积金贷款利率下降,对于商贷利率,人民银行、银保监会也在9月29日发布通知称,决定阶段性调整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从政策内容看,最大亮点是给予符合条件的城市政府更大自主权,允许“打破”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具体来看,该通知明确指出,对于2022年6月份至8月份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同比均连续下降的城市,在2022年底前,阶段性放宽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另外,按照“因城施策”原则,符合上述条件的城市政府可根据当地房地产市场形势变化及调控要求,自主决定阶段性维持、下调或取消当地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放宽利率下限这一政策针对首套房的刚性需求,虽有一定限制,但力度较大。”叶银丹认为,从历史对比来看,本次放宽房贷利率下限,各地可自主决定下调幅度,力度明显大于今年5月份下调五年期以上LPR20个基点。不过,从通知“圈定”的限制因素看,也对时间范围以及哪些城市符合条件给出了明确规定。总的来说,该政策或刺激第四季度房地产消费需求提前释放。根据最新一期LPR数据,5年期以上为4.3%。也就是说,各地执行的首套房贷款利率下限最低可达4.1%。而在上述通知发布后,截至目前,已有济宁市、清远市、阳江市等多个城市首套房贷款利率打破4.1%的下限,依次为3.95%、3.7%、3.9%。结合此前贝壳研究院发布的数据,截至9月19日,在其监测的103个重点城市中,已有86个城市房贷主流利率低至首套4.1%的下限水平。58安居客房产研究院分院院长张波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来看,今年房地产市场持续降温,楼市去化难度大且符合下调利率下限要求的城市,都有打破房贷利率4.1%下限的可能性,特别是一些房地产市场已深度调整的三四线城市。预计后续会有更多城市跟进,且房贷利率下调动作会更为明显。目前来看,在多重政策利好下,“十一”假期期间楼市成交已有明显回暖迹象。贝壳研究院数据显示,今年10月1日至10月7日,其监测的重点50城二手房日均成交套数同比增长约54%,较2020年同期增长约3%。分城市看,50城中九成城市二手房成交量同比增长,其中,东莞、成都、厦门、佛山、苏州等城市二手房成交套数超过去年同期的二倍。需求端看房活跃度也有所提高,50城二手房日均带看客户量同比增长7%,超六成城市带看客户量同比增长,其中,东莞、厦门、成都等城市带看客户量同比增长超过50%。“本轮房地产市场调整的周期会相对偏长,尤其是不同城市的复苏步伐依然存在较大差异。整体上看,今年第四季度房地产市场仍处于触底反弹过程中。”张波如是说。 转自:证券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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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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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2022—2030年)》政策解读 |
为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做好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科技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了《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2022—2030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近日,科技部有关负责人就《实施方案》相关情况回答了记者的提问。一、请问出台《实施方案》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碳达峰碳中和是党中央经过深思熟虑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事关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科技创新是同时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和碳达峰碳中和的关键。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的总体安排,科技部会同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等九部门组织编制了《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2022—2030年)》,《实施方案》统筹提出支撑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目标的科技创新行动和保障举措,并为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目标做好技术研发储备,为全国科技界以及相关行业、领域、地方和企业开展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工作的开展起到指导作用。二、《实施方案》的定位与编制原则是什么?《实施方案》对标《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和《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有关部署,针对我国各重点行业碳排放基数和到2060年的减排需求预测,系统提出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的创新方向,统筹低碳科技示范和基地建设、人才培养、低碳科技企业培育和国际合作等措施,推动科技成果产出及示范应用,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科技支撑。在编制过程中遵循以下原则:一是统筹当前和长远。按照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基于我国2030年和2060年经济社会发展和碳排放的情景预测,研究提出支撑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目标的科技创新行动和保障举措,并构建低碳技术创新体系,为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目标做好技术研发储备。二是统筹科技创新与政策创新。科技创新和政策创新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两个重要方面,缺一不可。结合科技部的职能,《实施方案》更加侧重于科技创新,着力于加强高效率、低成本的低碳技术供给,同时也适当考虑了低碳技术标准等政策创新方面的内容,以促进低碳技术产业化。三是统筹科技部门和相关方面的工作。在科技部已开展和正在部署的相关工作基础上,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和地方在低碳科技创新方面的科技需求,在《实施方案》编制过程中充分吸纳。按照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的总体安排,与相关部门编制的实施方案做好协调和对接。三、《实施方案》的重点任务有哪些?加强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涉及基础研究、技术研发、应用示范、成果推广、人才培养、国际合作等多个方面,《实施方案》提出了10项具体行动。一是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科技支撑行动。立足以煤为主的资源禀赋,抓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增加新能源消纳能力,推动煤炭和新能源优化组合,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并降低碳排放;二是低碳与零碳工业流程再造技术突破行动。是以原料燃料替代、短流程制造和低碳技术集成耦合优化为核心,引领高碳工业流程的零碳和低碳再造;三是建筑交通低碳零碳技术攻关行动。是以围绕交通和建筑行业绿色低碳转型目标,以脱碳减排和节能增效为重点,大力推进低碳零碳技术研发与推广应用;四是负碳及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减排技术能力提升行动。聚焦提升CCUS、绿色碳汇、蓝色碳汇等负碳技术能力,对甲烷、氧化亚氮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监测和减量替代技术进行针对性部署;五是前沿颠覆性低碳技术创新行动。围绕驱动产业变革的目标,聚焦基础研究最新突破,加快培育颠覆性技术创新路径,引领实现产业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迭代升级;六是低碳零碳技术示范行动。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技术引领的节能减碳技术综合解决方案,并开展一批典型低碳技术应用示范,促进低碳技术成果转移转化;七是碳达峰碳中和管理决策支撑行动。加强碳减排监测、核查、核算、评估技术体系研究建议,提出不同产业门类、区域的碳达峰碳中和发展路径和技术支撑体系;八是碳达峰碳中和创新项目、基地、人才协同增效行动。着力加强国家科技计划对低碳科技创新的系统部署,推动国家绿色低碳创新基地建设和人才培养,加强项目、基地和人才协同,提升创新驱动合力和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九是绿色低碳科技企业培育与服务行动。加快完善绿色低碳科技企业孵化服务体系,培育一批低碳科技领军企业,优化绿色低碳领域创新创业生态;十是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国际合作行动。持续深化低碳科技创新领域国际合作,构建国际绿色技术创新国际合作网络,支撑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四、如何确保《实施方案》贯彻落实?科技部将通过以下三方面工作确保《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一是加强机制保障,建立双碳科技创新部际协调机制和国家碳中和科技专家委员会,同时持续推进科研体制机制改革,释放创新活力,营造适宜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发展的创新环境。二是加强碳中和技术跟踪监测,重点关注碳中和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投入,通过科技考核评价机制促进技术优选与迭代。三是加强技术成果的产权保护,推进完善国家科技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建设,推动建立低碳技术侵权行为信息记录并纳入全国公共信用共享平台。 转自:科技部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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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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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指导意见出台 提出八方面20项具体措施 |
8月16日,国家卫健委、国家发改委等1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要求深入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明确加快建立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健全服务管理制度,为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意见》提出八方面20项具体措施,从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完善生育休假和待遇保障机制,强化住房、税收等支持措施,加强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构建生育友好的就业环境等方面着力,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加强生育权益保障,解决职场妈妈“后顾之忧”《意见》要求,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改善优生优育全程服务,推进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各省、市、县级均应设置1所政府举办、标准化的妇幼保健机构。加强高质量产科建设,全面改善住院分娩条件。推动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防治策略,强化新生儿遗传代谢病、听力障碍和先天性心脏病筛查和诊断。加强基层儿童保健服务网络建设。推进基层医疗机构儿童保健门诊(儿童保健室)标准化建设,提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业从事儿童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的医生配备水平。“十四五”期间,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开展10个左右儿科类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推进儿科医疗联合体建设,促进优质儿科医疗资源下沉和均衡布局。开展母婴友好医院和儿童友好医院建设。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方面,《意见》提出,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和引导,实施公办托育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和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带动地方政府基建投资和社会投资。拓展社区托育服务功能,完善婴幼儿照护设施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同时,《意见》要求,降低托育机构运营成本,“十四五”时期,拓宽托育建设项目申报范围,中央预算内投资加大支持力度给予建设补贴。科学布局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落实社区托育服务发展税费优惠政策。完善土地、住房、财政、金融、人才等政策,鼓励地方对普惠托育机构予以支持。鼓励社会资本设立托育服务事业发展基金,向托育行业提供增信支持。各地要建立托育机构关停等特殊情况应急处置机制,落实疫情期间托育企业纾困政策。而对于生育权益保障,《意见》指出,各地要完善生育休假政策,帮助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关系,促进公平就业和职业发展。结合实际完善假期用工成本合理分担机制,明确相关各方责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障职工假期待遇。同时,要完善生育保险等相关社会保险制度,国家统一规范并制定完善生育保险生育津贴支付政策,强化生育保险对参保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待遇等保障作用,保障生育保险基金安全。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保障其生育权益,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列支。并指导地方综合考虑医保(含生育保险)基金可承受能力、相关技术规范性等因素,逐步将适宜的分娩镇痛和辅助生殖技术项目按程序纳入基金支付范围。构建生育友好的就业环境方面,《意见》要求,鼓励实行灵活的工作方式,通过与职工协商,采取弹性上下班、居家办公等工作方式,帮助职工解决育儿困难。并切实维护劳动就业合法权益,推动完善促进妇女就业的制度机制,加强对女性劳动者特别是生育再就业女性相关职业技能培训。多措并举降低子女养育压力除了上述措施助力适龄人群健康生育外,如何降低子女养育压力,也是本次《意见》重点关注方向。《意见》在住房、教育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强化住房、税收等支持措施方面,《意见》明确,加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通过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促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进一步完善公租房保障对促进积极生育的支持措施,优化公租房轮候与配租规则,将家庭人数及构成等纳入轮候排序或综合评分的因素,对符合条件且子女数量较多的家庭可直接组织选房。同时,住房政策向多子女家庭倾斜,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多子女家庭,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对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有条件的城市可给予适当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等相关支持政策。加快发展长租房市场,多渠道增加长租房供应,推进租购权利均等。各地可结合实际,进一步研究制定根据养育未成年子女负担情况实施差异化租赁和购买房屋的优惠政策。加强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方面,《意见》指出,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继续实施“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着力补齐农村地区和城市新增人口集中地区普惠性资源短板。优化完善财政补助政策,逐步提高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水平,保障普惠性学前教育有质量可持续发展。健全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在提高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上,继续落实“两免一补”政策,降低学生就学成本。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发挥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提升课后服务质量,按规定保障课后服务经费。严格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政策。加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监管,规范培训机构收费行为。此外,《意见》还要求,完善生育登记制度,全面落实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社保卡申领等“出生一件事”集成化办理。强化基层人口信息管理职责,促进入户、入学、婚姻登记、卫生健康等基础信息融合共享,科学研判生育形势和人口变动趋势。全文如下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国卫人口发〔2022〕2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军队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将婚嫁、生育、养育、教育一体考虑,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综合施策、精准发力,完善和落实财政、税收、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积极生育支持措施,落实政府、用人单位、个人等多方责任,持续优化服务供给,不断提升服务水平,积极营造婚育友好社会氛围,加快建立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健全服务管理制度,为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二、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一)改善优生优育全程服务。实施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全面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推进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各省、市、县级均应设置1所政府举办、标准化的妇幼保健机构。加强高质量产科建设,全面改善住院分娩条件。推动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防治策略,健全“县级筛查、市级诊断、省级指导、区域辐射”的出生缺陷防治网络,提升婚前保健、孕前保健、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服务水平,针对重点疾病推动围孕期、产前产后一体化管理服务和多学科诊疗协作,强化新生儿遗传代谢病、听力障碍和先天性心脏病筛查和诊断。(二)提高儿童健康服务质量。实施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加强0—6岁儿童和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率。加强基层儿童保健服务网络建设。推进基层医疗机构儿童保健门诊(儿童保健室)标准化建设,提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业从事儿童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的医生配备水平。“十四五”期间,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开展10个左右儿科类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推进儿科医疗联合体建设,促进优质儿科医疗资源下沉和均衡布局。开展母婴友好医院和儿童友好医院建设。做好新生儿参加居民医保服务管理工作。(三)加强生殖健康服务。扩大分娩镇痛试点,规范相关诊疗行为,提升分娩镇痛水平。指导推动医疗机构通过健康教育、心理辅导、中医药服务、药物治疗、手术治疗、辅助生殖技术等手段,向群众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提高不孕不育防治水平。推进辅助生殖技术制度建设,健全质量控制网络,加强服务监测与信息化管理。开展生殖健康促进行动,增强群众保健意识和能力。加强生殖健康宣传教育和服务,预防非意愿妊娠,减少非医学需要的人工流产。(四)提高家庭婴幼儿照护能力。建立完善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新媒体等多种渠道,普及科学育儿知识与技能。鼓励地方采取积极措施,支持隔代照料、家庭互助等照护模式。扩大家政企业上门居家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鼓励有条件的托育机构与家政企业等合作,提供上门居家婴幼儿照护服务。鼓励有资质的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和专业人员,依托村(居)委会等基层力量,通过家长课堂、养育照护小组活动、入户指导等方式,提高婴幼儿照护能力。充分发挥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积极作用,加大对农村和欠发达地区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支持。三、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五)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2022年,全国所有地市要印发实施“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和引导,实施公办托育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和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带动地方政府基建投资和社会投资。公办托育机构收费标准由地方政府制定,加强对普惠托育机构收费的监管。拓展社区托育服务功能,完善婴幼儿照护设施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加快制定出台家庭托育点管理办法。在满足学前教育普及的基础上,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3岁幼儿。(六)降低托育机构运营成本。“十四五”时期,拓宽托育建设项目申报范围,中央预算内投资加大支持力度给予建设补贴。科学布局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落实社区托育服务发展税费优惠政策。完善土地、住房、财政、金融、人才等政策,鼓励地方对普惠托育机构予以支持。托育机构用水用电用气用热按照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鼓励社会资本设立托育服务事业发展基金,向托育行业提供增信支持。各地要建立托育机构关停等特殊情况应急处置机制,落实疫情期间托育企业纾困政策。(七)提升托育服务质量。深入开展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创建活动,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研究制定托育服务相关制度规范,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托育服务。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开设托育服务相关专业,加快培养专业人才。依法逐步实行托育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深入实施康养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加强托育岗位人员技能培训。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要加强对托育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业务指导、咨询服务和监督检查,预防控制传染病,降低常见病的发病率,保障婴幼儿的身心健康。严格落实托育机构消防安全指南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加强部门综合监管,严防安全事故发生。加强社会监督,促进行业自律。四、完善生育休假和待遇保障机制(八)优化生育休假制度。各地要完善生育休假政策,从保障职工生育权益和保护生育职工健康权的功能定位出发,体现保护生育和养育过程,帮助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关系,促进公平就业和职业发展。要结合实际完善假期用工成本合理分担机制,明确相关各方责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障职工假期待遇。(九)完善生育保险等相关社会保险制度。国家统一规范并制定完善生育保险生育津贴支付政策,强化生育保险对参保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待遇等保障作用,保障生育保险基金安全。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同步参加生育保险。未就业妇女通过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享受生育医疗待遇。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保障其生育权益,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列支。指导地方综合考虑医保(含生育保险)基金可承受能力、相关技术规范性等因素,逐步将适宜的分娩镇痛和辅助生殖技术项目按程序纳入基金支付范围。五、强化住房、税收等支持措施(十)加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促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进一步完善公租房保障对促进积极生育的支持措施,各地在配租公租房时,对符合条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可根据其未成年子女数量,在户型选择方面给予适当照顾;优化公租房轮候与配租规则,将家庭人数及构成等纳入轮候排序或综合评分的因素,对符合条件且子女数量较多的家庭可直接组织选房;完善公租房调换政策,对因家庭人口增加、就业、子女就学等原因需要调换公租房的,根据房源情况及时调换。(十一)精准实施购房租房倾斜政策。住房政策向多子女家庭倾斜,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多子女家庭,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对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有条件的城市可给予适当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等相关支持政策。加快发展长租房市场,多渠道增加长租房供应,推进租购权利均等。各地可结合实际,进一步研究制定根据养育未成年子女负担情况实施差异化租赁和购买房屋的优惠政策。(十二)发挥好税收、金融等支持作用。实施好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建立对依法保障职工生育权益用人单位激励机制。向提供母婴护理、托育服务以及相关职业培训、消费品生产的企业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六、加强优质教育资源供给(十三)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继续实施“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着力补齐农村地区和城市新增人口集中地区普惠性资源短板。切实落实各级政府发展学前教育责任,健全政府投入为主、家庭合理分担、其他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机制。优化完善财政补助政策,逐步提高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水平,保障普惠性学前教育有质量可持续发展。健全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十四)提高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依法落实政府举办义务教育的主体责任,优化义务教育结构,确保义务教育学位主要由公办学校提供和政府购买学位方式提供。继续落实“两免一补”政策,降低学生就学成本。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发挥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提升课后服务质量,按规定保障课后服务经费。严格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政策。加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监管,规范培训机构收费行为。加强对家长的家庭教育指导,树立科学育儿观念。(十五)加强生理卫生等健康教育。针对在校学生的心理生理特点,通过定期举办专题讲座、开设公共选修课程等方式,开展生理卫生教育、青春期教育或者性健康教育,加强婚恋观、家庭观正向引导。七、构建生育友好的就业环境(十六)鼓励实行灵活的工作方式。用人单位可结合生产和工作实际,通过与职工协商,采取弹性上下班、居家办公等工作方式,为有接送子女上下学、照顾生病或居家子女等需求的职工提供工作便利,帮助职工解决育儿困难。(十七)推动创建家庭友好型工作场所。推动用人单位将帮助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关系相关措施纳入集体合同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条款。实施母乳喂养促进行动。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孕妇休息室、哺乳室,配备必要母婴服务设施,更好满足孕产期、哺乳期女职工的需求。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学校、社区、群团组织等开展寒暑假托管服务。(十八)切实维护劳动就业合法权益。推动完善促进妇女就业的制度机制,加强对女性劳动者特别是生育再就业女性相关职业技能培训。持续开展就业性别歧视约谈工作,依法查处侵权行为。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依规落实对孕产期、哺乳期女职工关于工作时间、工资待遇、劳动强度等方面的特殊劳动保护。加强监管执法,健全司法救济机制,探索开展妇女平等就业权益保护检察公益诉讼,维护妇女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强化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推动职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八、加强宣传引导和服务管理(十九)积极营造生育友好社会氛围。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和群团组织优势,积极开展人口基本国情宣传教育,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倡导尊重生育的社会价值、尊重父母、儿童优先、夫妻共担育儿责任。推进婚俗改革和移风易俗,破除婚嫁大操大办、高价彩礼等陈规陋习,倡导积极婚育观念。组织创作一批积极向上的文艺作品,讲好新时代美好爱情、和谐家庭、幸福生活的中国故事。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开展全国生育友好工作先进单位表彰活动,评选一批工作扎实、成效明显、群众满意的先进典型,鼓励和带动基层积极创新,营造生育友好的社会环境。(二十)建立健全人口服务体系。以“一老一小”为重点,建立健全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体系。加强政府和社会协同治理,强化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基层人口管理体系和服务能力建设。完善生育登记制度,全面落实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社保卡申领等“出生一件事”集成化办理。强化基层人口信息管理职责,促进入户、入学、婚姻登记、卫生健康等基础信息融合共享,科学研判生育形势和人口变动趋势。维护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组织参与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生活、养老、医疗、精神慰藉等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动员各级计划生育协会深入开展“暖心行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人口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密切协同配合,加快完善积极生育支持措施。各地要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加强统筹规划、政策协调和工作落实,结合实际及时完善具体政策措施,周密组织实施,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落实到位。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地方的指导,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及时细化配套措施,推动解决工作中面临的问题,不断完善服务管理制度。立足国情,加强评估论证,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完善跨部门协调机制,强化重要政策统筹研究和督促落实。完善优化生育政策目标管理责任制,研究建立指标体系,监测评估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成效。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妥善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氛围。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宣传部 教育部民政部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 国务院国资委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医保局中国银保监会 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 全国妇联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2022年7月25日 转自:综合国家卫健委、券商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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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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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部门:确保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政策落地见效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近日印发《关于推动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结合自身实际,统筹各类资金,拿出务实管用措施推动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效。通知要求,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的,2022年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对出租人减免租金的,税务部门根据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减免当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鼓励国有银行对减免租金的出租人视需要给予优惠利率质押贷款等支持。各级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或部门)负责督促指导所监管国有企业落实租金减免政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指导各地落实国有房屋租金减免政策。非国有房屋出租人对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的,除同等享受上述政策优惠外,鼓励各地给予更大力度的政策优惠。据了解,该通知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要求,配套印发的一项重要政策措施,旨在推动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工作,帮助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通知提出,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财政、人民银行、国资、税务、市场监管、银保监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各尽其责,增强工作合力,共同做好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相关统计上报工作。各地要充分发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作用,建立投诉电话解决机制,受理涉及租金减免工作的各类投诉举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7部门加强协调指导,及时发现问题,督促各地切实采取措施推动政策落地见效。来源: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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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4 |
多地出台政策破解毕业生大城市就业租房难租房贵问题 | |
来自安徽宿州的李晨即将大学毕业,前不久,他过五关斩六将获得了一份来自上海企业的录用通知,没料到烦恼随之而来——他准备在入职企业附近合租一间房,原本和房东讨价还价后确定租金为每月3000多元,可没几天房东突然通知他要涨价600元。“我想重新找房子,结果找了一圈,发现差不多的房子最近租房价格普遍涨了500元至800元。”这让李晨颇为头疼,因为他入职后见习期每月工资为5000多元,除掉房租,工资已经所剩无几。在大城市特别是一线城市,像李晨这样为租房而发愁的高校毕业生还有很多。他们为了谋得一份体面的工作或实现理想和自我价值,想方设法留在大城市工作,同时又不得不面对大城市高昂的房租。这对于一些即将踏入职场、收入相对有限的高校毕业生而言,实在是难以承受之重。如何解决高校毕业生在大城市租房难、租房贵等问题?近日,多位专家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提出,要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加强廉租房建设,确保城市有持续的、可循环的廉租房供应,保障劳动者特别是高校毕业生获得适足的住房权。拥有更多就业机会毕业选择留大城市是留在读了4年书的安徽合肥还是回到老家淮北?这个问题对于高校毕业生刘洋来说,无需多想。“当然是继续留在大城市,这里不仅让人的视野更广阔,最重要的是就业机会多,有更好的薪资酬劳和更公平的竞争环境。”刘洋说,为了留在大城市,她正在准备考公务员,不行就继续考研。来自山东滨州的高校毕业生李雨选择留在大城市的原因,也是看中了这里多元的就业机会。他在大学期间主修编程专业,这类专业在小城市既没需求也没有相应的职位,“毕业后想办法留在大城市是唯一的选择”。和刘洋、李雨有一样想法的毕业生不在少数。根据58同城、赶集直招统计数据,深圳、广州是很大一部分毕业生工作首选的就业城市,其中深圳毕业生净流入率达3.5%;此外长沙、北京、上海、天津也颇受毕业生青睐,均呈净流入态势。对于“00后”毕业生而言,为了个人发展,他们更倾向于去杭州、西安、长沙、成都、青岛等新一线城市就业。中央财经大学副教授李海明说,人才向大城市集中是一个世界性的趋势,多数国家都存在人口向大城市集中的倾向。“大城市的高校多,高校学生在这里完成学业乃至实习,对这个城市很熟悉,加上大城市的就业机会相对更多,就业环境、法治环境相对更好,留下就业成为第一选择。还有些毕业生在‘回不去的乡村’和‘留不下的城市’之间被动就业,最终往往降低要求留在了大城市。”李海明说。房租居高纠纷频现留在城市工作不易想留在大城市工作,有机遇也有难题。其中一个大难题就是租房难。在北京某高校就读的河南南阳人赵萍毕业前收到了两家律师事务所的录用通知,一家在北京朝阳,一家在河南郑州。权衡再三后,赵萍决定入职郑州的律所。“主要是北京房租太高了,我承受不起。”赵萍告诉记者,在上述北京律所附近租一间10平方米左右的卧室每月租金要3000多元,如果想把月租金压缩到2000元以内,每天的通勤时间单程就得超过1小时。“律所的工作强度本来就挺高,如果还得每天长时间挤公交、地铁,我感觉自己坚持不下来。”根据贝壳研究院最近一期的北京市房产租赁市场月报数据,2022年,北京市新增挂牌房源均价较去年有明显上涨趋势,在高校毕业季来临之前,4月的租金挂牌价已逼近2021年的峰值水平。克而瑞数据显示,上海等城市于今年5月开启小幅上涨模式。除了租房贵,租到称心如意的房子也非易事。大学毕业生遭遇“黑中介”、房东突然要求涨价、虚假宣传等问题也屡见报端。今年毕业的天津大学生吴迪就遇到了这样的烦心事。他在河北区找到一间月租金较低的房间,一切准备就绪,房东却临时提出让他购买一些电器和家具,退房后还不得带走。而这些要求此前并没有在合同上呈现。没有退路的吴迪无奈之下只能接受。有媒体近日面向全国大学生发起问卷调查显示,超过四成的受访者表示本人或亲友遇到续租时房东不合理抬价、退房时不退还押金、入住期间需支付额外费用的情况;此外,未签合同、装修污染、二房东赚差价、房东或房屋管理者不按照合同履行维修义务等情况时有发生,甚至有使用租金贷后中介跑路的情况。多地出台相关政策合力解决租房问题为解决高校毕业生租房问题,目前多地出台毕业生租房补贴、减少或免除租房押金等政策,做好毕业季住房租赁服务。6月8日,湖北省武汉市政府网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留汉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取得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毕业6年以内、本通知公布之日起在汉就业创业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家庭在汉无自有住房的高校毕业生,在资格有效期内,租住人才租赁房的,按照不高于市场租金的70%缴纳租金,累计减免期限不超过3年。近日,福建省福州市人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实习免费住宿的通知》,称毕业三年内(含毕业年度)有意在榕求职、创业和实习、见习的全日制高校外地生源毕业生,均可申请最长不超过一年的免费住宿,每人仅限享受一次。规范住房租赁市场,保护承租人合法权益,需进一步彰显立法的作用。近日审议通过、将于今年9月1日起实施的《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规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加强住房租赁价格监测,住房租金明显上涨或者有可能明显上涨时,北京市人民政府可以采取涨价申报、限定租金或者租金涨幅等价格干预措施,稳定租金水平。如果出租人拒不执行,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李海明认为,直接的减补免都是临时手段,也是直接的干预行为。运用得好,可以缓解一时之急。但从中长期适用的效果来看,最终还是由承租房屋的就业者承担成本,减补免的租金最终会转移给承租房屋者。毕业生租房困难问题要靠住房保障制度的完善和劳动者获得适足住房权的实现来解决。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院教师李静建议各地政府加强廉租房建设,确保城市有持续的、可循环的廉租房供应;有关部门规范租赁市场,定期进行检查,确保出租屋无隐患、租房信息真实;学校等开展租房方面的防骗科普及法律宣传。除了解决租房问题,在李海明看来,大城市要留住、留好高校毕业生,还应做好多方面的配套工作,如加强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落实,确保刚进入就业市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完善劳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确保高校毕业生的档案不成为负累;加强人力资源服务市场的管理,加强行业规范中的职业发展规范,使高校毕业生能够在就业后获得良好的职业培训和职业发展等。来源:法制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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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