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简介 |
根据《关于山西祁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机构编制的通知》(晋编办字[2016]204号),设立山西祁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开发区),正县级建制,为晋中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受晋中市委、市政府和祁县县委、县政府的双重领导。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开发区工作的发展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处理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三、负责开发区的基本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的管理和协调工作。 四、负责开发区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工作,促进企业发展,加快产业升级,推进科技创新,全面优化发展环境。 五、负责开发区编制财务预算、审核年度决算并上报县政府组织实施及对财务收支审计和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六、建立开发区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的管理运行机制,创新开发区人事和薪酬制度,管委会实行领导班子任期制、全员岗位聘任制和绩效工资制,营造争先氛围,提升开发区工作效能和服务品质。 七、负责开发区引进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进行技术革新改造,积极推动传统产业与信息技术的结合,进一步完善研发、转化、交易、服务等集成化功能,加快实现从产业服务平台向创新发展平台转变。 八、协调开发区内征地、土地综合利用工作;协调建设用地规划指标申报与管理。 九、负责建立开发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集聚区,加快开发区各类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加强与重点科研院所联合,创建各种形式协同创新平台。 十、负责承接并行使省、市赋予开发区的行政权力事项,编制开发区权责清单,提高工作效率。 十一、加强开发区内安全生产、消防、环保监督检查,履行开发区内的安全生产、消防、环保监督管理职能。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