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的决策部署和全国、全省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及全省稳经济促增长工作部署会议精神,落实《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家高新区、自创区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促创业和2022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科办区〔2022〕85号)要求,发挥自创区、高新区在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促创业和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动创新主体倍增
1.加大创新型企业培育力度。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春笋”计划,指导企业对标完善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积极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应评尽评、应入尽入”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库。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常态化筛选具有一定创新基础和发展潜力的优质企业纳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进行重点培育。实施创新龙头企业树标引领行动,支持其联合高校院所等各类创新主体,组建“体系化、任务型、开放式”的创新联合体,开展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应用,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
2.加快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对照“有研发机构、有研发人员、有研发经费、有产学研合作”的“四有”标准,摸清企业科技创新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指导推动规上工业企业广泛开展研发活动,支持高校院所企业开展全面产学研合作,对年度研发投入“十强十快”企业给予奖补。积极组织开展2022年度企业研发投入预算备案,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企业持续有效地开展研发活动。
二、加快高能级创新平台载体建设
3.重构重塑实验室体系。实时跟进全国重点实验室重组和新建政策动态,支持在洛国家重点实验室完善重组建设方案,争取在国家重组中全部跻身入列;在先进光电互连技术等领域争创全国重点实验室。高效能建设运行龙门实验室,探索构建与国际接轨的新型体制机制,争取成为国家实验室或其重要组成部分。对现有市级重点实验室进行整合、重塑、改造、提升。在氢能储能、新能源电池等未来产业和重点产业集群布局建设一批市级重点实验室,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4.引进培育建设新型研发机构。出台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实施意见,明确建设目标、功能定位、重点任务、推进措施和支持政策。充实新型研发机构后备培育库,重点推进华为洛阳人工智能先进实验室等项目落地建设。指导清洛基地与大院大所大企业联合成立创新中心,支持河洛英才团队牵头建设新型研发机构。支持驻洛科研院所、企业建设独立法人的新型研发机构,探索市场化运营模式,为产业发展提供支撑。
5.推进智慧岛、科技产业社区建设。引进高水准园区运营商,加快布局建设孵化载体、中试基地、研发平台和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吸引人才、资金、技术等要素集聚,扩散新技术、新模式,培育新业态、新产业。对标对表龙子湖智慧岛模式,重点建设伊滨智慧岛、周山双创智慧岛,打造集“科技+产业+生活+公共服务”为一体的共生生态圈,建立自我盈利和可持续发展的运营模式。实施孵化育成体系建设专项行动,构建企业成长全生命周期的“创业苗圃—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科技产业社区”的创新创业生态,培育壮大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集群。
6.发挥创新创业服务载体作用带动创业就业。增强双创支持力度,探索构建“创业导师+投融资平台”的新型孵化模式,支持科技人员携带科技成果在自创区、高新区内落地转化。鼓励政府投资的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创业服务载体安排30%左右的场地向高校毕业生创业者免费提供,对区内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等提供切实支持纾困解难。
三、推进创新人才引培
7.强化创新人才引育留用。优化“河洛英才计划”,增设支持青年人才项目,建立河洛英才创新创业投资基金,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人才引育机制、市场化的人才评价机制和以“股权投资+事后奖补”为主的创业人才扶持机制。实施“百名科技人才入企”计划,根据企业需求精准匹配有较强研发能力的、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的科技人员入企服务,建立更加紧密的产学研合作关系和科技成果共享机制,助推企业创新发展。
8.开发科研助理、实习见习岗位。落实科技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132号)的要求,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政府投资项目、科研项目等开发设立见习岗位,见习经历视同基层工作经历。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技能培训、见习对接等活动,根据各区域经济发展特点,采取多种措施,增强对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指导服务的针对性有效性,助力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
四、加强核心关键技术攻关
9.实施一批重大科技项目。聚焦我市十大产业集群,完善科技计划项目库,从中遴选一流创新课题推荐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省重大科技专项等,争取更多项目进入国家、省大盘子。新设立重点研发计划专项,支持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市场潜力大的高成长性企业创新发展。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产业技术难题,发布企业重大需求,通过“揭榜挂帅”等方式开展产业关键技术攻关,攻克一批“卡脖子”技术,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五、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10.建立完善成果转化体系。出台成果转移转化实施意见,围绕信息交流、成果评价、技术交易、载体建设、成果转化、要素支持、协同机制等科技成果转化关键环节予以全过程支持。搭建成果交易服务平台,创新成果转化模式,发展科技成果市场化评价,促进创新链、产业链紧密结合,更好地服务企业创新发展。积极培育各类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引导高校、科研院所建设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鼓励民营企业独立创办或与其他社会力量联办技术转移机构,培育技术转移专业队伍,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能。
11.加快建设中试基地。围绕加快科技成果中试熟化和产业化,制定中试基地建设方案和管理办法,科学布局中试基地,加强对中试基地建设管理,重点对中试基地的科技成果转化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建立“动态管理,优胜劣汰”管理机制。充实完善中试基地后备培育库,摸清摸准符合条件的企业和机构底数,对基本符合条件的先行开展中试服务,形成体制机制灵活、服务特色鲜明的中试服务网络体系。
12.持续办好科创成果直通车活动。面向县区、园区、科研院所、产业联盟等,遴选科创成果直通车承办单位,依托高新区双创会客厅,常态化举办中小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产学研合作对接活动,签约一批合作项目,促成一批科技合作,解决一批技术难题,转化一批科研成果,不断提升直通车活动的辐射带动效应。
13.推动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出台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工作的意见,加大对自主创新的信贷支持,创新科技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用好科技创新再贷款、基础设施领域贷款等金融资源,提高科创引导资金、科技贷等政策资金规模。引进培育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创业投资等投资机构,加大对自创区、高新区内中试基地、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创业服务企业的投资,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增值增信和融资服务。
六、强化创新资源要素保障
14.推进科技政策扎实落地。用好国家省市惠企政策,积极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加大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创新主体培育力度,认真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推动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尽快报备科技型中小企业,落实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100%加计扣除政策。落实中小微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科研项目经费申请、科研成果等申报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加大政策宣讲,落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省瞪羚企业首次认定、省创新龙头企业首次认定以及创新创业载体支持、技术合同奖励等惠企政策,推动企业稳增长。
15.明确主体责任强化督促考核。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高新区要充分认识做好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促创业和2022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重大意义,把落实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促创业特别是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作为今年的重要政治任务,细化和完善政策举措,在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税费减免等领域出台完善扶持政策,动员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支持龙头企业和领军企业构建开放创新合作联合体等新机制,推动高水平保就业促创业。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明确专门机构和专人负责,为做好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促创业和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提供相关资金、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并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做好督促检查。科技部将高新区、自创区开展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促创业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情况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按照国家高新区动态管理要求,对绩效考核结果差且整改不力的国家高新区,按《国务院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0〕7号)规定予以约谈通报等处理。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通过科技创新落实做好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促创业和2022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情况,将作为国务院对地方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2022年度督查激励的重要参考内容。 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分别于2022年6月25日、9月25日、12月25日前,将开展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促创业和2022年高校毕业生等就业创业工作情况报送洛阳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文章来源:洛阳市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