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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首个!湘潭高新区出台县(市、区)级“田长制方案”

  为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牢牢守住耕地红线,5月10日,湘潭高新区率先出台湘潭全市首个县(市、区)级《关于全面推行田长制严格耕地保护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推动田长制在辖区落地见效。 

      根据2022年3月1日施行的《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耕地保护网格化监管机制,推行田长制,实现耕地保护责任全覆盖”。今年全省自然资源工作会议要求,市县两级应在今年6月底前出台田长制实施方案,并将实施情况纳入真抓实干督查激励考核。
  湘潭高新区积极响应政策,提前部署、迅速行动,于今年3月开展《方案》拟制工作,认真学习省级试点经验。《方案》确定了高新区田长分级制度;成立了高新区田长制工作委员会、田长办;明确了田长制工作委员会职责、各级田长职责、田长制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和各级田长办职责;提出了建立田长调度会议制度、督导巡查制度、情况报告制度等工作机制。

  同时,为了更好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 构建有力的耕地保护机制,《方案》提出了五条具体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强化技术支撑;三是加大资金投入;四是严格考核考评;五是加强宣传教育。
文章来源:湘潭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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