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21世纪的第三个十年,数字产业化与产业数字化在全球范围内全面推进,以数据要素与数字技术的广泛使用为标志的数字经济时代已然到来。2020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达到39.2万亿元,保持了高位的年均增长速度,数字经济在我国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进一步凸显。
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加强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建设数字信息基础设施,逐步构建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推进5G规模化应用,促进产业数字化转型,发展智慧城市、数字乡村。加快发展工业互联网,培育壮大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等数字产业,提升关键软硬件技术创新和供给能力。完善数字经济治理,培育数据要素市场,释放数据要素潜力,提高应用能力,更好赋能经济发展、丰富人民生活。”
数字经济具有高创新性、强渗透性、广覆盖性,不仅是新的经济增长点,也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支点和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引擎。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高等教育如何更好地抓住数字经济这一世界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新机遇,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对于我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
数字经济的内涵和特征表现
关于数字经济包含的具体内容,在中国国家统计局于2021年5月发布的《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中,将数字经济严格划分为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两个部分。其中,数字产业化对应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具体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基础。产业数字化指应用数字技术和数据资源为传统产业带来的产出增加和效率提升,是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的融合。
对于数字经济的内涵和特征表现,专家学者有很多表述。湖南工商大学党委书记、中国工程院院士陈晓红认为,数字经济的主要特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数据支撑。数据资本取代实体资本成为支撑价值创造和经济发展的关键生产要素,是数字经济最本质的特征。数据资本是指包含海量信息的流通数据经由分析处理技术衍生出的集成信息资产(如大数据)。利用数据资本挖掘消费者潜在需求是开拓新商业模式、创新产品服务的关键。第二,融合创新。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使创新过程脱离了从知识积累、研究到应用的线性链条规律,创新阶段边界逐渐模糊,各阶段相互作用,创新过程逐渐融为一体。第三,开放共享。数字经济时代各类数字化平台加速涌现,以开放的生态系统为载体,将生产、流通、服务和消费等各个环节逐步整合到平台,推动线上线下资源有机结合,创造出许多新的商业模式和业态,形成平台经济。这三条新特征贯穿数字经济发展的全过程,成为中国经济数字化转型的主要动力。
数据是数字经济时代的关键要素
关于数字技术的简单理解是与电子计算机相伴相生的各项科学技术,目前最常见的是被合称为“大智移云物区”的大数据、人工智能、移动互联、云计算、物联网和区块链技术。数字技术的发展彻底改变了信息这一人类知识载体的运算、加工、存储、传送、传播、还原与处理方式,催生了数据这一新的生产要素,进而改变人类经济社会活动的基本组织形式。
专家学者们认为,当前数字经济发展势头依然十分强劲,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要掌握数字经济发展主动权,保障网络安全、国家安全,就必须早日突破核心技术难题。要加强关键核心技术,如高端芯片、关键基础软件等领域的研发突破和迭代应用,同时要提升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的创新能力,加强量子信息、先进计算、未来网络这些前沿技术布局。力争在一些领域实现“换道超车”,尽快实现高水平自立自强。只有夯实技术基础、掌握核心技术,才能把控好数字经济的“命门”,把发展数字经济自主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校长周玉表示,“最近黑龙江省委省政府继续实施‘头雁计划’等一系列政策,吸引年轻的创新创业人才来到黑龙江,哈工大也将继续在智能制造、人工智能等新的产业领域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周玉认为,大数据具有巨大产业发展潜力和广泛应用前景,加快推进黑龙江省的大数据产业发展,对于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进一步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培育数字文化产业 推进行业健康发展
数字文化产业是文化产业的重要发展方向,是建设文化强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带动经济增长、提供就业岗位、促进文化传播等方面有积极作用。
北京理工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院长李健认为,可以从源头出发,加快打造优质可持续的数字文化内容生态。政策引导从业企业下大力气培育和鼓励创作者,进一步利用好中华文化的“富矿”,用情用力用心讲好中国故事,创作出符合时代发展的精品力作;推进相关部门与地方政府持续加大与游戏、影视、网文、动漫等数字文创企业的主动对接合作,进一步引导国内数字文化企业与民俗和区域文化从业者、研究者进行平台交流,开展更加体系化的对接与共创,增强数字文化产品创作的内生动力。同时,还应该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持续治理影视、文学、动漫、游戏作品侵权等行业乱象,保护数字文化行业从业者的合法权益。
专家建议,司法机关进一步推进数字文化产业领域相关侵权诉讼的理论研判与司法实践,有力打击针对原创数字内容的新型侵权行为,进一步发挥相关法律对创作者的支持作用;建议相关部门加大协同治理与惩处力度,有效打击数字文化领域的网络灰黑产乱象,持续推进行业健康发展。
针对新兴商业模式遇到的IP纠纷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制定相关制度规范,形成有序竞争、良性发展的市场规则,兼顾行业发展、社会效益以及业内各主体的利益。
中国科学院大学马一德教授认为,快速发展变化的数字经济对社会治理提出了新的制度需求。他因此建议,在数字经济治理中,完善数据产权保护的法律机制应当成为重点工程。
加快推进高等教育“智改数转”
随着数字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也将对高等教育提出更高要求。一方面,数字经济的发展需要专业、高效的数字经济人才培养体系予以支撑;另一方面,数字技术的发展又反过来改变高等教育的基本模式,推动教育理念、教学方法和教育形态的不断创新。应利用数字信息技术提升教育改革,搭建数字化的社会实践平台,通过数字技术搭建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利用信息技术树立大学生就业、创业观,全面提升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
展望未来,数字经济在中国经济中的占比必将进一步提升,数字产业规模必将不断扩大,产业数字化进程必将进一步深入。
“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是高等教育‘新基建’的重要内容,其核心是提升信息技术的应用融合程度和管理服务信息系统的智能化,重塑大学形态。”苏州大学校长熊思东提出,当前,应加快促进高等教育“智改数转”,为教育数字转型提供可推广、可复制的成功经验。
熊思东认为,在高等教育新基建推进中仍面临缺乏可参比的建设标准指引、缺乏融合等问题,高校网络平台资源建设与现代信息技术应用还未实现有效衔接,缺乏适应当下、面向未来的解决方案。
为此,他建议加强顶层设计,把“智改数转”作为高校新基建核心内容,加强统筹协调,制定统一标准。在此基础上,增大投入力度,设立专项经费支持高校“智改数转”,加大支持力度,让高校“敢转”“愿转”“会转”,鼓励高校积极培养适应高等教育“智改数转”的人才。此外,还应积极推动校企合作,推进智慧治理,关注信息安全,让高校“智改数转”规范有序高效推进。
对于数字经济背景下的高等教育如何进一步融合发展,我们充满期待。
文章来源:《中国高等教育》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