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国务院印发《“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推动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一、规划八大任务:2035年数字经济位居世界前列
《规划》明确坚持“创新引领、融合发展,应用牵引、数据赋能,公平竞争、安全有序,系统推进、协同高效”的原则。到2025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0%,数据要素市场体系初步建立,产业数字化转型迈上新台阶,数字产业化水平显著提升,数字化公共服务更加普惠均等,数字经济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展望2035年,力争形成统一公平、竞争有序、成熟完备的数字经济现代市场体系,数字经济发展水平位居世界前列。
《规划》部署了八方面重点任务。
一是优化升级数字基础设施。加快建设信息网络基础设施,推进云网协同和算网融合发展,有序推进基础设施智能升级。
二是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作用。强化高质量数据要素供给,加快数据要素市场化流通,创新数据要素开发利用机制。
三是大力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加快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全面深化重点行业、产业园区和集群数字化转型,培育转型支撑服务生态。
四是加快推动数字产业化。增强关键技术创新能力,加快培育新业态新模式,营造繁荣有序的创新生态。
五是持续提升公共服务数字化水平。提高“互联网+政务服务”效能,提升社会服务数字化普惠水平,推动数字城乡融合发展。
六是健全完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强化协同治理和监管机制,增强政府数字化治理能力,完善多元共治新格局。
七是着力强化数字经济安全体系。增强网络安全防护能力,提升数据安全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各类风险。
八是有效拓展数字经济国际合作。加快贸易数字化发展,推动“数字丝绸之路”深入发展,构建良好国际合作环境。
二、更需合规治理!全方位监管数字化发展
数字经济发展速度之快、辐射范围之广、影响程度之深前所未有,正推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深刻变革。
在数字经济高速发展过程中,也存在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数字平台垄断与资本无序扩张、数据鸿沟等问题,亟须通过顶层设计与制度建设,完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
《规划》在基本原则中强调“坚持公平竞争、安全有序”。要求“突出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坚持促进发展和监管规范并重,健全完善协同监管规则制度,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建立健全适应数字经济发展的市场监管、宏观调控、政策法规体系,牢牢守住安全底线。”
南开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战略研究院特约研究员陈兵认为:
对安全的强调值得关注。数字经济发展过程中,不仅涉及市场治理,还涉及到社会治理、国家总体安全。《规划》重申竞争政策的基础地位,同时强调守住安全底线,网信部门的作用与功能将被重视。
从《规划》提到的治理方向来看,协同治理,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高频出现。
《规划》要求,探索建立与数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相适应的治理方式,制定更加灵活有效的政策措施,创新协同治理模式。明晰主管部门、监管机构职责,强化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协同监管,明确监管范围和统一规则,加强分工合作与协调配合。
并且,加快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完善协同会商机制,有效打击数字经济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跨部门、跨区域分工协作,推动监管数据采集和共享利用,提升监管的开放、透明、法治水平。
其实,纵观2021年年底中央、相关部门会议来看,协同治理,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等一再被强调。
2021年12月17日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强调:“要统筹推进市场监管、质量监管、安全监管、金融监管,加快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堵塞监管漏洞”。
对于如何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提高市场监管效能,市场监管总局局长张工曾表示:
“进一步形成协同监管的规制合力。推进市场准入、行业监管和竞争监管等更加紧密衔接,更加注重由监管执法个案对接向深层次制度对接转变。
数字经济的发展对传统的行政监管提出了很大的挑战。以数据采集、流通、开放为例,涉及不同区域、不同层级行政部门,需要提升市场监管与行业监管、微观监管与宏观调控、跨部门、跨层次、跨区域的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的协同监管行动力。”
根据《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到2025年数字经济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协调统一的数字经济治理框架和规则体系基本建立,跨部门、跨地区的协同监管机制基本健全。政府数字化监管能力显著增强,行业和市场监管水平大幅提升。政府主导、多元参与、法治保障的数字经济治理格局基本形成,治理水平明显提升。与数字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法律法规制度体系更加完善,数字经济安全体系进一步增强。
三、探索与数据要素价值相适应的收入分配机制
数据已与技术、人才、土地、资本一并被列为生产要素,其在数字经济时代是关键的生产要素,对其他要素效率起到倍增效果。
如何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作用?《规划》给出了方向:
强化高质量数据要素供给、加快数据要素市场化流通、创新数据要素开发利用机制。
数据要素供给是促进数据资源化的第一步。《规划》称,支持市场主体依法合规开展数据采集,聚焦数据的标注、清洗、脱敏、脱密、聚合、分析等环节,提升数据资源处理能力,培育壮大数据服务产业。
数据要素市场的搭建是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关键。陈兵指出,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的前提是明确数据产权归属,基础是构建统一开放的数据要素市场,发展是健全高效的定价机制,底线是保障数据要素安全发展。
此次《规划》中也提及:
加快构建数据要素市场规则,培育市场主体、完善治理体系,促进数据要素市场流通。鼓励市场主体探索数据资产定价机制,推动形成数据资产目录,逐步完善数据定价体系。
为何数据确权、定价机制如此重要,一再被强调?
北大信息技术高等研究院研究员方燕表示:
数据价值激活的前提是数据自由有序流转。对于公共数据而言,强调数据开放共享;对于社会商业数据,则是数据交易流通。数据确权是数据交易流通的前提条件,数据定价是数据交易流转的指挥棒。
不过数据确权、定价并非易事。
数据的复杂属性致使其权利属性难以明确等困境,并且过早、过严、过窄地确权,可能会制约数据流动和数据产业发展。
数据定价机制也是难题。陈兵指出:
“与传统要素相比,数据要素具有非排他性、价值的低密度性、复用性等截然不同的特征。数据产业链涉及数据的采集、传输、存储、使用、清理等各个环节。数据要素定价机制的不明确,直接导致了市场难以发挥资源配置的作用,妨碍数据要素高效循环。”
方燕表示,数据确权定价方面国内政策已经有基本原则。但是距离具体实操还有差距。国外在这方面也基本如此。同时,涉及其中的许多理论问题尚未攻克。
按照《规划》的发展目标,到2025年数据要素市场体系初步建立。数据资源体系基本建成,利用数据资源推动研发、生产、流通、服务、消费全价值链协同。数据要素市场化建设成效显现,数据确权、定价、交易有序开展,探索建立与数据要素价值和贡献相适应的收入分配机制,激发市场主体创新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