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加速了金融领域的数字化变革,对我国的金融安全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全国政协常委、经济委员会主任,原中国银监会主席尚福林近日在第四届中国金融安全论坛暨第六届中国国际金融30人论坛上表示。
尚福林表示,“数字金融目前尚无标准定义。从模式特点上看,是技术驱动的金融创新。表现为利用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大数据等新兴信息技术进行金融产品、商业模式、技术应用和业务流程的创新活动。从参与主体上,既包括科技公司基于创新技术提供的金融解决方案,又包括传统金融机构利用科技手段进行数字化转型。”
目前,数字金融的业务已经涉及到基础设施、支付清算、投融资、保险等各个领域。通过运用数字技术,缓解了金融服务中的信息不对称,提升了金融部门运行效率,为有效增加和完善金融产品供给、加快金融业转型升级、推动普惠金融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同时,数字金融的发展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传统金融的运行方式和风险特征,给金融安全带来了一系列新的挑战,比如风险防控、数据安全、监管有效性等问题。
他表示,数字金融高度依赖新兴的信息网络技术,风险呈现出更强的网络化特征,风险传染速度更快、波及范围更广,不同类型的风险更容易相互交织。与此同时,在金融与数字技术融合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披着“金融科技”外衣,违背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等金融行业基本原则的金融乱象,影响了实体经济健康发展。
其次,就是数据安全问题。数据是数字经济时代重要的生产要素,是科技运用于金融服务的基础。
“在一些金融创新活动中,凸显出金融数据价值的同时,金融消费者身份、交易、消费、社交等信息被大量收集,信息不对称、信息泄露、信息欺诈等问题比较突出,引发了社会对于个人隐私保护、数据鸿沟等问题思考。互联网技术应用客观上扩大了数据泄露与数据窃取的破坏力和危害性,数据安全保护刻不容缓。”尚福林如是说。
最后,涉及到监管有效性问题。金融监管和法规制定面对新模式新业态时具有一定的滞后性,特别是数字金融技术的快速创新与迭代,加剧了市场主体与监管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为应对上述挑战,尚福林指出三个建议:一是遵循金融行业的基本规律,坚持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宗旨;二是增强金融风险防控能力,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妥善处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三是加强金融审慎监管,一方面探索符合中国实际的“监管沙盒”制度,另一方面加强国际监管交流与合作。
具体来看,数字金融要优化金融服务模式和丰富金融产品供给,扩大服务覆盖面,促进金融同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等新兴技术的融合。
在增强金融风险防控能力层面。一方面要完善金融业务风险防控体系。按照金融业务类型,及时地将科技平台和金融科技的新业务、新模式纳入监管范围。同时运用先进技术,提高金融业务风险识别和处置的准确性,提升金融业务风险防范能力。另一方面,着力加强金融信息保护。健全金融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保障身份、财产、账户、信用、交易等数据资产安全。
在加强金融审慎监管领域,探索符合中国实际的“监管沙盒”制度,发展监管科技,实现金融创新和有效监管的平衡,确保金融体系的稳定与安全。同时加强国际监管交流与合作,共同探索完善监管规则,改进监管方式。
文章来源:华夏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