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实施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推动与锦州港战略协议落实,促进环渤海港口进口资源到我市加工转化,实现绿色草原与蓝色海洋相拥发展,市委和市政府决定打造赤峰次临港产业区(指在赤峰市划定区城,将附近港口的资源,通过公路、铁路运输,运至划定区域进行加工转化),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规划范围
赤峰次临港产业区规划设置于赤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四园”中马林工业园区(规划面积22km2)和元宝山工业园区(规划面积42km2)范国,总规划面积为64km2。
二、产业定位
立足赤峰市紧邻出海港口城市的区位优势,将周边港口城市海运资源,通过公路、铁路运输方式,至赤峰次临港产业区进行加工、转化、利用,主要发展有色金属冶炼加工、石油化工、建筑材料制造、机械设备制造等符合赤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规划的相关产业。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实现次临港产业区年产值突破1000亿元,到2035年,实现次临港产业区年产值突破2000亿元。
四、政策措施
入驻次临港产业区项目,除享受国家、内古自治区、赤峰市出台的各项优惠政策外,对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10亿元以上的新入驻项目,再给予以下7个方面优惠政策:
1.建设用地方面:建设用地上实行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供地,按照土地出让金起始价9.6万元/亩、采取多种方式供地,降低项目建设用地投入。
2.基础建设方面:按照入园项目土地出让金形成地方财力留成部分(指企业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在扣除上缴国家、自治区基金后,地方财政的剩余部分),下年度全额列入财政预算,用于项目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包括项目场区内道路、给排水、供电、铁路等配套项目。
3.外部条件方面:负责为入园项目提供给水、排水、供电、供气、供暖、通路、通讯、平整场地(七通一平)等外部基础条件配套。
4.物流补贴方面:设立次临港加工转化项目物流补贴基金解决港口资源运输瓶颈问题,资金来源为该项目形成地方财力的30%,从投产之日起,至少给子10年以上补贴支持,补贴资金在下年度可滚动使用。
5.电力使用方面:积极对接协调电网公司,保证入驻企业用电需求,积极争取大用户用电、企业直供电等优惠政策,为企业提供优惠电价。
6.人才引进方面:对入园企业引进的高级管理、专业技术、经营等人才,给予一定生活补贴,补贴资金根据企业高级人才工资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形成的地方财力部分列入财政预算,补贴给企业相关人才。
7.前期要件方面:由赤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提前做好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规划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方案、地震安全性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7项区域评估评审成果,由专家会审确定项目适用区域评估成果范围,对符合区域评估成果共享条件的,不再进行单体评估评审。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市政府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旗县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为成员的全市陆港融合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次临港产业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赤峰高新区管委会,具体负责相关政策解读、协调落实等工作。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旗县区、各市直单位要认真研究《实施意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在招商引资、飞地经济、行政服务、审批管理、要素支持等方面助力次临港产业区发展,促进次临港产业类企业、项目聚集。
(三)加大财政支持。市级财政部门要加大对次临港产业项日、特别是投资10亿元以上新建大型项目的各项优惠政策资金保障力度,及时兑现相关政策,确保在企业建设发展过程中提供有力支持。
(四)加强协同配合。赤峰高新区要全面承担起企业、项目入驻的对接、协调、服务等工作;市国土、林业、水利、住建、规划、环保等部门要做好涉及审批手续、基础配套等各项保障、支持工作;市公安部门要做好公安、消防、社会治安等服务保障工作;市投资促进局要有针对性开展次临港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工作,凝聚全市上下各方面力量推进次临港产业发展。